網易娛樂6月10日報道 近日,網友陳某某在直播連麥以及微博發文中對吳亦凡進行侮辱、誹謗,另一網友王某透過微博對直播內容進行文字傳播,知名藝人吳亦凡將陳某某、王某訴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審結了此案,一審判決陳某某和王某刊登致歉宣告,併合計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維權合理開支共計10萬元。
吳亦凡訴稱,2017年12月16日,其發現被告王某在微博賬號中釋出了標題為《帝師直播實錘趙**:賺錢就走永不嫁盧**說吳亦凡李**》的文章,並在文中公然散播“流量小鮮肉吳亦凡約粉還假裝談戀愛”等對原告進行侮辱、誹謗的內容。經查,上述侮辱、誹謗內容源於陳某某在“全民直播”平臺上的所謂“爆料”。2017年12月15日晚,陳某某在“全民直播”平臺上與暱稱為“帝*”的直播使用者連麥時,公然宣稱“娛樂圓的小鮮肉都一個B樣,就知道*粉”等,故意對原告進行侮辱、誹謗,並在其個人微博賬號“你的傻狐帝”中釋出微博稱“我也發誓我說過的話都是趙**親口所說,如有撒謊天打雷劈”,進一步以肯定口吻加深以上侮辱、誹謗言論的誤導性。此等言論一經播出,即引發不明真相的社會公眾對原告產生誤解與質疑,明顯降低了原告的社會評價,已構成對原告名譽權的嚴重侵犯。
根據公證取證錄影顯示,涉案直播內容觀看人數為578.2萬,影響極其嚴重、惡劣。而王某未向原告核實資訊的真實性,故意轉發陳某某上述具有侮辱、誹謗性質的言論,構成共同侵權。
最後,法院判決陳某某刊登致歉宣告並賠償吳亦凡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維權合理開支合計8萬元;王某刊登致歉宣告並賠償吳亦凡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維權合理開支合計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