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7點37分,一輛行駛在北京大興區104國道上的電動三輪車,突然冒起了煙,車主立即撥打119報了警。
接到總隊排程指揮中心調動命令後,大興區消防救援支隊青雲店消防救援站到場後進行處置。
消防指戰員到場後,看到冒煙的位置在電動三輪車車斗下方,沒有明火,於是用滅火器對冒煙的部位進行了處置,並抬起三輪電動車車斗進行檢查,發現電瓶處的接線處有燒焦的痕跡。
據報警人介紹,在行駛途中,發現車後面有煙冒出,便趕緊將車停下,報了警。電動三輪車買了有3年了,電瓶是在街邊小店裡新買的,沒想到剛用沒多久就發生了這件事。
大興區消防救援支隊提醒市民,購買電動腳踏車(三輪車)及其配件,要購買正規品牌,質量才能有保障。電瓶的充電時間一般為6—8個小時,夜間充電要及時斷電,避免因過量充電導致電池發熱引發火災。電動腳踏車、電動三輪車不要在門廳、樓道內停放,應在集中充電樁內進行充電。
大興消防提供照片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戶端 | 記者 張宇 通訊員 段軼
編輯:蔡文清
流程編輯:王夢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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