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網訊息 人社部17日釋出《網路招聘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意見稿提到,網路招聘服務機構應當對提供的網路招聘服務收費實行明碼標價,公佈其服務專案、服務內容、計費方式、收費標準、收費物件等內容。網路招聘服務機構不得向勞動者收取押金,不得以欺詐、暴力、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牟取不正當利益。
意見稿要求,網路招聘服務平臺應當記錄、儲存平臺上釋出的招聘資訊、服務資訊,並確保資訊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招聘資訊、服務資訊儲存時間自服務完成之日起不少於3年。
來源:蘭州晚報
據央視網訊息 人社部17日釋出《網路招聘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意見稿提到,網路招聘服務機構應當對提供的網路招聘服務收費實行明碼標價,公佈其服務專案、服務內容、計費方式、收費標準、收費物件等內容。網路招聘服務機構不得向勞動者收取押金,不得以欺詐、暴力、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牟取不正當利益。
意見稿要求,網路招聘服務平臺應當記錄、儲存平臺上釋出的招聘資訊、服務資訊,並確保資訊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招聘資訊、服務資訊儲存時間自服務完成之日起不少於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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