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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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天限行車輛換號牌政策解讀》
(點複習)
有網友提出疑問
更換號牌後原號牌能否保留?
哪些情形號牌允許保留?
自2019年6月1日
“放管服”改革新措施推行後
對保留原號牌政策有明確規定
今天我們就圍繞
機動車保留號牌及使用原車號牌
相關政策進行解讀!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令124號)第五十二條: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或登出登記後,原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辦理新購機動車註冊登記時,可以向車管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
◆ 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一年以上,在辦理機動車登出、遷出或轉移登記後,原機動車號牌可保留兩年;
◆ 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安全技術檢驗和交強險均處於有效期內。
符合保留原號牌條件的,在辦理車輛(新車、二手車都可以)註冊登記、轉移登記、轉入業務時,可以向視窗受理人員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碼號牌。
1、兩車剛辦理完號牌互換業務,現在打算賣掉其中一輛,可以保留號牌嗎?
回覆:不可以保留。
已辦理互換號牌的,需1年後方可申請保留原車牌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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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車輛因同一天限行進行更換號牌業務後,可以保留原號牌嗎?
回覆:不可以保留。
車輛在辦理登出、遷出或轉移登記三類業務後,方可申請保留號牌。
☆
3、進行二手車交易時,號牌能否隨車交易?
回覆:視情況而定。
◆ 小型汽車號牌(藍牌)過戶換號,選擇新的機動車號牌;
◆ 大型汽車號牌(黃牌)過戶換號或不換號(原車主同意的情況下可不換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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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請使用原號牌後,“交管12123”是否需要重新繫結新車?
回覆:需要。
(查詢“交管12123”解綁原車、繫結新車流程點)
◆ 無論是新車使用保留的原號牌,還是同一人名下車輛號牌互換、夫妻間車輛號牌互換後,都建議解綁“交管12123”備案機動車,再重新繫結備案。
【來源:石家莊車駕管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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