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隱瞞旅居史、暴露史?拘留!
據牡丹江市東安公安分局《警方通告》顯示,該局12月5日對一名疫情防控期間故意隱瞞旅居史暴露史男子予以行政拘留處罰。
疫情防控期間,牡丹江市居民莊某某無視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外出歸來後未主動向其本人所在單位和所屬社群報備行程,未主動採取隔離措施,故意隱瞞旅居史、暴露史,給牡丹江市造成潛在疫情傳播風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和《牡丹江市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指揮部公告(三十三號)》之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10日處罰,待其隔離期滿後執行。
警方提示
當前正值疫情防控時期,公民應嚴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莫出現不主動、不及時報告或者故意隱瞞相關資訊等違法行為。如有違反,公安機關將依法查處,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牡丹江市公安局東安分局
2021年12月5日
轉自:牡丹江市公安局東安分局
來源:黑龍江廣播電視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