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批准擅自變更營業場所 人保財險湯泉營銷服務部合計被罰2萬元

北京商報訊(記者 陳婷婷 周菡怡)12月29日,江蘇銀保監局釋出罰單顯示,因存在未經批准擅自變更營業場所的問題,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浦口支公司湯泉營銷服務部(以下簡稱“人保財險湯泉營銷服務部”)合計被罰2萬元。

根據罰單,2020年7月,江蘇銀保監局收到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公司提交的關於南京市浦口支公司湯泉營銷服務部變更營業場所的行政許可申請。在材料稽核中,江蘇銀保監局發現人保財險湯泉營銷服務部自2019年3月起已在擬申請變更後的營業場所“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湯泉街道高華社群水墨東路2號之8號門面房”開展業務。

綜上,人保財險湯泉營銷服務部被罰1萬元,相關責任人吳維柱被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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