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哲先
近期,美國政府披露了兩封裡根時代的“密件”,其涉及對臺軍售的內容,包括華府對臺北當局的“六項保證”,以及現任“駐臺美國協會”高官李潔明在簽署《八一七公報》時,傳送的有關“六項保證”電報。
不過,臺灣綠營似乎空歡喜一場,所謂“六項保證”看似維護臺灣利益,實則只是一針安慰劑。這對美國而言,不具有任何法律約束力,並且美國還重申未改變“一中”政策,如果民進黨執意與大陸對抗,只會害了臺灣。
所謂“六項保證”,只不過是故弄玄虛
據媒體報道,所謂“六項保證”包括:不會在臺北與北京之間做夾心餅,未改變所謂“臺灣主權”立場,未同意修改“臺灣關係法”,不會強制要求臺灣與大陸談判、未許可制定對臺軍售截止日期、未同意向中華人民共和國詢問有關對臺軍售內容的意見。
其實,“六項保證”內容只提及美臺軍售,並沒有說到美國要動用武力干預兩岸衝突。在關鍵問題上,美國含糊其辭,有意留下各自解讀的空間。如果臺灣真的被美國迷惑,觸及大陸底線,挑起兩岸衝突,美國仍有置身事外的空間。
有臺媒評論稱,儘管美國高調官宣“六項保證”依然生效,但實際只不過是在渾水摸魚,給臺灣送一針安慰劑,並不會為臺灣帶來益處。然而,民進黨當局視其為強心針,整個綠營興奮不已。其實,在臺海地區日益緊張的情況下,美國舊事重提另有目的。
“六項保證”並不具備任何法律效力
事實上,“六項保證”並不是什麼所謂密件,中美兩國早已知曉詳細內容,美國選擇此時公開,只不過是在炒冷飯。早於2013年,《李潔明回憶錄》在臺灣出版時,就已詳細介紹“六項保證”。隨後,美國在2016年又以書面形式披露,並經國會批准其不具法律效力。
不論美國助理國務卿史達偉如何承諾,38年前的“六項保證”不隸屬於美國國內法,也不算是國際條約,根本沒有任何法律約束力。因此,即便中國大陸感到不滿,美國也不需要大動干戈。可望不可及的是,那些“臺獨”勢力所追棒的美國承諾只是虛幻一場。
至關重要的是,“六項保證”全部為負面清單,意味著美國只需動動嘴皮子,民進黨當局就要畢恭畢敬、心存感激,全心全意跟隨美國,這是一筆虧本的買賣。雖然中美一直在臺海暗中較勁,但是雙方並沒有徹底鬧掰。史達偉在宣讀“六項保證”時,仍強調未改變“一中”政策。所以,“六項保證”不過是美國送給臺灣的安慰劑,如果民進黨執意與大陸對抗,最後只會害了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