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講話的權利”——伏爾泰
都說時代是不斷進步的,但這句誕生於十八世紀的名言卻無情地證實了,在21世紀的網際網路時代裡,人們表達觀點的空間要遠比200年前狹窄得多。
前段時間,女星宋茜在外網社交媒體發表了支援祖國棉花,反對不實指控的言論。
先不說這是一段擲地有聲的正義言辭,為自己祖國站臺、為客觀事實發聲本來就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就說宋茜作為一個擁有自主思想的個體,針對不認同的觀點發表自己的見解,也是正常不過的舉動,一貫崇尚所謂言論自由的外網使用者應該對宋茜的行為很理解才對。
但事實上,宋茜的發言並沒有得到外網使用者的理解,他們不僅用粗言穢語去無理由地攻擊宋茜,還呼籲所有人一起舉報宋茜,“讓她從視野裡消失”。
伏爾泰如果有幸見證這樣的網路輿論環境,肯定會百思不得其解:
為什麼一個人只是在正常地表達自己的觀點,一群人就要用舉報的方式去阻止她發言?
如果說,是因為外網使用者的思維模式和我們有較大差異,在抵制棉花這件事上更是有著截然不同的認知,所以才會採用這麼激進的方式去表達自己的憤怒。
那麼,是不是隻要思維模式和認知水平相仿,網路使用者之間的交流方式就不會如此暴戾?
脫口秀演員楊笠因為發言不慎而成為千夫所指的人,顯然給了上述問題一個否定的答案。
因為一句“男人普通又自信”,楊笠讓自己站上了性別對立的舞臺,成為了爭議人物。
再因為一句“男人還有底線呢?”她直接成為了萬千男性的“敵人”,被舉報到丟了代言。
在脫口秀上說段子,卻在現實裡丟工作,楊笠冤枉嗎?可以說冤,也可以說不冤。
不冤是因為,她的言論明顯是有失偏頗的,即使在脫口秀的舞臺上允許以調侃的方式嬉笑怒罵,也不應該在詞句的運用上這麼不嚴謹,直接用“地圖炮”冒犯了一大群無關的人。
不要說反感楊笠的段子就是“對號入座”或者“玻璃心”,脫口秀怎麼說也是一種語言表演藝術,如果在表達時連定語都不講究,藉著調侃的名義就能張口而來,那又談何藝術價值?
這種水平的語言表達,宛如兩人吵得臉紅耳赤時互放狠話,和菜市場的罵街無差,只是後者普遍被認為是低俗,而前者被包裝成藝術表演罷了。
當然,圍觀罵街也不失為一項娛樂,但沒有藝術價值的娛樂憑什麼能登大雅之堂呢?找楊笠做代言人更是無稽之談,她到底做出了什麼貢獻,可以為一個科技品牌代言?
然而,楊笠的言論儘管沒有藝術價值、不值得推崇,卻並不意味著沒有存在的意義。
從某種程度上說,她的話的確能說到某些人的心坎上去,也能代表部分人內心的真實想法,即使這種想法有些偏頗,但仍是有代表性的。
反對楊笠的人以舉報這種方式限制她的出鏡、抵制她的言論,和直接否定上述人的存在沒什麼區別,試問誰有權利去否定他人的存在?
認為楊笠的話不對,我們可以批評她、駁斥她,和支援楊笠的人展開辯論,大家各抒己見,才是百家爭鳴、百花齊放的理想輿論狀態。
退一萬步來說,即使沒有辦法從道理上說服對方,她的這種觀點也不會對我們的生活產生實質性的改變,畢竟脫口秀本身就不是一種在提出問題後還提供解決方法的節目。
有些支援楊笠的人只是純粹想發洩情緒,舒緩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壓力,脫離網際網路回到現實該怎樣過還是怎樣過。難道真的會有人聽了楊笠的話,在現實裡對自己的男性親屬和友人重拳出擊嗎?
在沒有證據表明楊笠的話會影響現實的時候,那郭敬明的詭辯之詞就能發揮真正的作用了:
我們可以不喜歡我們不喜歡的東西,但請允許它存在。
這句話之所以會被認為是詭辯,是因為郭敬明使用的場景不正確。
在《演員請就位》這樣一個競技性綜藝裡,郭敬明的選擇會直接影響到比賽的結果,他肆意妄為的行為破壞了節目的公平性,面對質疑卻用上述話術推卸責任,這就是詭辯。
但回到楊笠的話上,她的觀點可沒有影響到什麼,即使被質疑是在煽動性別對立,最嚴重的後果也只是輿論導向不好,她沒有教唆、誘導別人去做一些不道德的事。
這和咪蒙那種編了故事後,還大言不慚地引導讀者應該怎麼做的情況不同,用舉報的方式去對付楊笠及支援她的人,反倒是恰恰印證了她們的觀點:舉報者真的是沒有底線啊!
舉報功能設立的目的,是為了防止有害資訊的傳播,有害資訊是指像咪蒙那種教唆他人消極處世的“毒雞湯”,而不是指一切與自己想法相左的觀點。
但隨著網際網路的發展,資訊膨脹的速度加劇,網上垃圾資訊的數量與日俱增,資訊平臺無法靠自身能力鑑別所有的有害資訊,只能把舉報的許可權放寬,讓讀者、觀眾自行判斷。
這樣的放權本來是無傷大雅的,畢竟刪除、限制發言的權力依然在平臺手上,只要建立一套科學的評判標準去篩選讀者觀眾的舉報資料,就能從大資料裡準確判斷出真實的有害資訊。
但事實上,許多資訊平臺並不具備這樣的科學評判標準,只要有“大量”使用者對同一內容進行投訴,出於對平臺聲譽的考量,就對涉事的主體進行刪除、限制發言等封禁措施。
這就助長了一些鍵盤俠的囂張氣焰,他們並不在意對方的觀點是不是有理,也不在乎能否透過交流和辯論消除彼此間的隔閡,他們只在乎發洩自己的情緒,透過舉報去顯示自己的存在感,這就導致了舉報功能容易被濫用,甚至成為各種輿論事件的導火索。
去年的“227”事件,就是從一篇同人文被舉報開始發酵,最終發展成了全網罵戰,個別配音藝人因為“站錯隊”丟了工作,涉事明星肖戰至今依然是不少人厭惡的物件。
今年的楊笠事件,同樣也是從一位脫口秀演員被舉報開始發酵,至今依然是全網爭論不休的話題,涉事藝人楊笠丟了代言、口碑一落千丈。
舉報,讓本來只需在思想上爭論的問題,成為了能影響現實生活的問題。
本來是為了解決紛爭的功能,反而成為了加劇矛盾和助長紛爭的推手,實在諷刺。
而且隨著網際網路的不斷髮展,因為舉報而引發的紛爭已不僅限於娛樂圈。
最近一名西班牙語專業的研究生,因為在某平臺上批評了一個翻譯者水平不足,並且出言不遜,不僅引來翻譯者親自下場反駁,還掀起了一場網路罵戰。
結果,研究生被查出了身份資訊並舉報到學校,他所在的學校為了平息輿論,出面讓該研究生髮表了一份公開道歉宣告,事件的影響才逐漸消淡。
有意義的學術交流絕對不會是以舉報對方而開始的,因為舉報本身就是一種拒絕交流的行為。不喜歡一個藝人要舉報、不喜歡一句表述要舉報,現在連不喜歡一項文學交流也要舉報,以後是不是會發展到只要意見不相符就要互相舉報?
舉報被濫用的情況,已經不只是娛樂圈的問題,目前已經開始滲透到學術圈,假以時日會成為大家日常生活裡常見的現象一點也不奇怪。
回過頭來看看宋茜的事件,我們還可以發現舉報被濫用甚至能跨越文化差異和認知水平不同,成為一個全球性的問題。畢竟人類都需要發洩情緒,而在網路裡點選一下舉報按鈕就能輕易讓意見相左的人和事消失,真是沒有什麼比這更解壓了。
網際網路的發展讓交流更加便利,卻在不斷壓縮著觀點表達的空間,這到底是時代進步的“陣痛”,還是人與人之間的溝通在退步的表現?
這個問題不好回答,但舉報功能應該謹防被濫用,則肯定是各大平臺需要提上議程的要務。
我是一木支危樓,大家對“18世紀倡導“捍衛對方講話的權利”,為何200年後大家一言不合就舉報?”有什麼看法?歡迎在下方留下你的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