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德國養老保險”網站,輸入出生年月,回答兩個選擇題——是否有嚴重殘疾、是否為礦工,系統就會給出個人退休年齡。
老齡化是德國人口結構變化的突出特點,也是德國經濟社會面臨的嚴峻挑戰。德國聯邦統計局的資料顯示,1991年至2019年,德國65歲以上人口數量從1200萬增至1800萬,佔總人口的比例從15%升至22%。
德國的養老金制度主要由法定養老計劃、企業養老計劃和私人養老計劃組成,其中以法定養老計劃為基礎,法定養老金也是德國人退休後重要且穩定的收入來源。為應對人口老齡化,2007年德國聯邦議會透過相關方案,規定從2012年開始“漸進式”提高法定退休年齡,按月為單位逐年遞增,從65歲提高至67歲,不分性別。其中,2012年至2023年,退休年齡每年延長一個月;2024年至2029年,每年延長兩個月。這意味著1964年以後出生的德國人需滿67歲才能領取養老金。
德國的退休及養老金制度與奧地利、法國、比利時、盧森堡等歐洲國家相似,其運作方式類似保險計劃,需要僱主和僱員共同繳納養老保險,相關收入是維繫養老機制執行的資金來源,因此養老金的繳納數量至關重要。
德國聯邦政府認為,由於人口結構的變化、人均預期壽命上升,德國人退休後的平均生活年份增加,為了使養老資金可持續,將領取養老金的年齡從65歲提高至67歲是“重要而必要的一步”。
與此同時,漸進式延長退休還有一定靈活性。德國政府補充規定,對於工齡特別長的勞動者,即繳納法定養老保險滿45年的德國人,63歲起可領取全額養老金。對於重度殘障人士和常年在井下工作的礦工退休,德國政府也做出了針對性規定。
現年37歲的馬蒂亞斯·凱伯是德國一家知名汽車媒體編輯。在他看來,延遲退休是一件“非常自然、現實的事”。凱伯對筆者說,德國的人均預期壽命已超過80歲,意味著德國人平均退休後的生活時間也在延長,因此必須有人為此提供資金。
凱伯還告訴筆者,儘管德國政府將法定退休年齡提高至67歲,但如果個人願意少領養老金,仍可選擇提前退休,政策的靈活度依然存在。
“誰知道現在的退休制度未來會不會進一步改變呢?比如,德國的退休年齡可能提高到70歲”。凱伯坦言,對從事自己熱愛的工作的人來說,是否延遲退休或許並不重要。(沈忠浩)
來源:經濟參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