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砍伐自家林木,從化一男子被判刑罰款
砍伐自己家的樹有沒有問題?實際上,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並核發採伐許可證,或者雖持有采伐許可證,但違背證上所規定的地點、數量、樹種、方式而任意採伐自己所有或管理的,以及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若數量較大的話均構成濫伐林木罪。
近日,廣州從化法院就審理了一起濫伐林木罪案件。 從化人石某僱人砍伐了自留山上的樹木,砍伐面積達到47.1畝,後被起訴至法院。從化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石某違反森林法的規定,在未辦理林木採伐手續、未取得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濫伐林木,數量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濫伐林木罪。根據其濫伐的數量及具體情節,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2020年3月至4月期間,石某聽說種植桉樹經濟效益比較好,便計劃在自家自留山上種植桉樹。自留山上原來長滿了各種雜樹,石某便僱請了幾個工人砍伐,並給鄰居拿去當柴燒,砍伐面積共計47.1畝。
林業部門接轄區護林人員報告後,組織執法人員到達現場進行勘察,經測量,被砍伐林木立木蓄積量63.0904立方米。林業部門遂將相關材料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公安機關經偵查後認為,石某在沒有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濫伐林木,涉嫌違反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的規定構成濫伐林木罪,遂透過檢察院向從化法院提起公訴。
從化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石某違反森林法的規定,在未辦理林木採伐手續、未取得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濫伐林木,數量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濫伐林木罪,根據其濫伐的數量及具體情節,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法官說法
經辦法官提醒各位市民:林木的處理受到一定的限制,雖然是自家的林木,其所有權屬於自己,但是林木是生態環境的一部分,與人類居住的生態系統息息相關,受益的不僅僅是種植者個人,更是全人類。因此,即使是自家種植的林木,也不能隨便處理。
我國《森林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採伐林木必須申請採伐許可證,按許可證的規定進行採伐(農村居民採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後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採伐林木,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稽核發放採伐許可證;農村居民採伐自留山和個人承包集體的林木,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鄉、鎮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稽核發放採伐許可證;採伐以生產竹材為主要目的竹林,也適用以上規定。同時,要按照採伐證規定的區域範圍進行採伐。未辦理許可證採伐或超越許可證的範圍採伐,均構成濫伐林木,當濫伐數量達到刑法規定的標準即構成犯罪,需依法承擔刑事責任。其中,廣東省濫伐林木二十立方米(以立木蓄積量計算)或幼樹一千株,或盜伐他人林木五立方米或幼樹二百株,即達到追究刑事責任的標準。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 何鑽瑩 圖片記者 蘇韻樺
通訊員 餘春香、劉佳星
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 林傳凌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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