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香港2月16日電 (記者王嘉程)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特區立法會前議員李柱銘等9人,涉於前年8月18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該案16日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由於原本代表黎的資深大律師餘若薇須隔離檢疫,黎今由資深大律師蔡維邦代表。
9名被告各被控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及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其中,立法會前議員梁耀忠、區諾軒承認控罪,前者承認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他面對的另一控罪將留在法庭檔案,不予起訴;後者承認兩罪。法庭應控辯雙方建議,將案件押後至3月22日再處理2人的求情及判刑,以等候本案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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