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松韻名譽權案勝訴,被告今日公開道歉並賠償2萬元
6日,演員譚松韻委託的律師在微博發表宣告,稱譚松韻網路侵權責任糾紛(名譽權)案件勝訴。在一份律師宣告中顯示,2020年2月,某網路使用者釋出了一篇造謠、誹謗譚松韻的文章,涉及虛假事實,內容嚴重侵犯了譚松韻的名譽權,導致其名譽被損害。北京網際網路法院最終判決被告向譚松韻道歉,並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經濟損失共計20100元整。隨後,侵權人在其賬號釋出了道歉信,信中稱:本人於2020年2月6日在今日頭條平臺“娛記線上”賬戶發表了損害譚松韻女士名譽權的不實資訊,給譚松韻女士造成了不良的負面影響。在經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審理判決後,本人深刻意識到釋出不實資訊的嚴重性,本人對侵權行為給譚松韻女士造成的傷害深表歉意!本人在此向譚松韻女士公開致歉,承諾今後將謹言慎行,懇請譚松韻女士予以諒解!對此,不少網友表示支援:“支援松韻維權!”“網路不是法外之地,應該受到懲罰,”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黃彥文
版權宣告:本文源自 網路, 於,由 楠木軒 整理釋出,共 399 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