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9月1日訊息(記者王晶)記者從交通運輸部獲悉,新修訂的海上交通安全法(以下簡稱海安法)於9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海安法的實施,將構建我國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新體系,對提升海上安全保障能力、保障資源通道安全、維護國家海洋權益、促進國民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海安法是我國海運領域的基礎性法律,確立了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的基本制度。本次修訂是自1983年頒佈以來的首次全面修訂。新海安法共10章122條,重點從事前制度防範、事中事後加強監管、強化應急處置等方面完善制度設計,主要修訂內容涉及最佳化海上交通條件、規範海上交通行為、嚴控行政許可事項、完善海上搜救機制等方面,並強化了責任追究,還從船舶登記、船舶檢驗、航行安全、船員保障、防治汙染等方面全面、系統履行我國締結或加入的國際海事公約義務。
據瞭解,為貫徹實施新海安法,交通運輸部已完成海事行政許可條件規定、海上海事行政處罰規定、《水上交通事故統計辦法》、水上水下活動通航安全管理規定、《船舶引航管理規定》等5件配套規章的修訂,9月1日起與該法同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