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房地產和金融投資類業務企業在科創板上市
來源: 觀點地產網
4月16日,證監會發行監管部副主任李維友表示,這次完善科創屬性的評價指標體系的主要思路,有這四個方面。
一是,進一步強化了科創板姓“科”的定位;二是,建立清晰可操作的負面清單,嚴格限定科創板的行業領域,積極支援新一代資訊系統、高階裝備等六大行業領域的硬科技企業在科創板上市。對金融科技模式創新等型別的企業,根據企業科創屬性情況,從嚴把關,限制在科創板上市。禁止的房地產和主要從事金融投資類業務的企業在科創板上市。
三是,充分發揮交易所科技諮詢委的作用;四是,突出定性和定量綜合研判,嚴防研發投入注水、突擊購買專利。
李維友稱,目前科創板上市公司超過250家,平均研發投入佔比12%,平均研發投入1.17億元,均顯著高於其他板塊。
與此同時,於4月16日證監會例行新聞釋出會上,修訂《科創屬性評價指引(試行)》。其中提到,證監會通報2020年以來財務造假案件情況。
證監會稽查局副局長陳捷表示,2020年以來,證監會依法從嚴、從快、從重查處財務造假案件,相關案件辦理59起,佔辦理資訊披露類案件23%。
陳捷表示,財務造假類案件主要呈現以下特點:一是造假模式複雜,系統性、全鏈條造假案件仍有發生;二是造假手段隱蔽,傳統方式與新型首發雜糅共生;三是造假動機多樣,併購重組領域造假相對突出;實施造假情節及危害後果嚴重,部分案件涉嫌刑事犯罪,個別案件造假金額大、跨度時間長,且伴生資金佔用,違規擔保等多種違法違規。
下一步,證監會將加強執法司法協同,堅持一案雙查,重拳打擊財務造假、欺詐發行等惡性違法違規行為,堅決追究相關機構和人員的違法責任,不斷健全行政執法、民事追償和刑事懲戒的立體式追責體系,維護市場三公秩序。
陳捷稱,證監會將持續加強對上市公司的全鏈條監管,堅持科學監管、分類監管、專業監管和持續監管,督促上市公司和大股東嚴守四條底線,即不披露虛假資訊、不從事內幕交易、不操縱股票價格、不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等,壓實上市公司主體責任,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有效化解風險,提高上市公司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