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有一個熱議話題:“如果你的孩子被打了,你會教孩子怎麼辦?”
辯論有很多,但印象最深的是這4個觀點:
及時告訴老師或長輩,讓大人幫忙處理;避免正面衝突,趕緊逃離對方;如果受傷不嚴重,要學會忍讓,吃虧是福;一定要打回去。
先來講一個真實案例:
有一次帶女兒去遊樂場玩,裡面大多是3~6的孩子,人挺多的,不過孩子們玩的都很興奮。
其中,有一個四五歲的小女孩,手裡拿了一個玩具,被一個比她大一點的小男孩搶了過去。小女孩伸手打算搶回來,不但被小男孩拒絕了,還被小男孩打了一巴掌。
這一巴掌確實挺狠,因為能聽到清脆的聲音。小女孩特別委屈,但沒有哭,伸出雙手直接把小男孩給推到了,並且把玩具搶了回來。這時,小女孩的媽媽趕緊跑了過來,抱了抱自己的女兒,問女兒臉蛋疼不疼。
小男孩估計是被嚇到了,哇哇大哭起來。小女孩看到這樣的場面,顯然內心十分恐懼,一直往媽媽身後躲。
此時,小男孩的媽媽聽到哭聲,也跑了過來。惡狠狠地問兒子:“是不是有人打你了?”小男孩哭著說:“妹妹搶我玩具,還打我!”於是,小男孩的媽媽要求小女孩道歉,還說小女孩沒教養。
小女孩的媽媽並沒有發火,而是冷靜地說出了事情的經過:
首先,玩具是我女兒先拿在手裡的,你兒子來搶我女兒的玩具,並且還打了我女兒一巴掌;
其次,我女兒臉上還有紅手印,不信我們可以調監控;
最後,如果你兒子先道歉,我女兒也可以向你兒子道歉。
小男孩的媽媽聽到這番話,瞪了小女孩媽媽一眼,然後嘴裡不知道嘟囔了一句什麼話,領著兒子走開了。
看到小男孩走了,小女孩臉上露出了笑容,抱著媽媽親了一下。顯然,小女孩的內心有了充足的安全感,她感受到了自己背後的力量。
每當看到有關“校園欺凌”的新聞,評論裡的網友就會義憤填膺,有一種怒不可遏的氣勢。因為遭受過校園欺凌的孩子,甚至一生都活在陰影當中。
不傷害別人是一種教養,但不被別人傷害是一種氣場。
父母應該教會孩子什麼是愛憎分明,對於愛自己的人,要充滿感恩;對於傷害自己的人,要勇敢回擊,這是孩子在童年時期,最珍貴的“稜角”。
父母從小就要維護自己的孩子,讓孩子敢於拒絕,教會孩子說這幾句話:
“我不喜歡做這樣的事情,我不做!”
“我沒有欺負你,你也不可以欺負我,否則我會狠狠的還擊!”
“這個東西是我的,你必須還給我!”
無論是自己的身體、意願,還是物品,孩子都應有權利堅決捍衛,要讓對方知道,你並不是一個任人揉捏的軟柿子。因為很多孩子在欺負別人的時候,都帶著試探性,如果你不敢反抗,他們就會越來越過分。
“捍衛自己的權益”是孩子在人際交往中,非常重要的一種能力,因為這是自己的一個底線,要將別人對你的欺負,在試探中扼殺掉。
另外,犯罪心理學教授李玫瑾,在做客《開講啦》節目中曾說過:一定要讓孩子從小鍛鍊自己的體能,只有身體強壯了,別人才不敢隨便欺負你。
千萬不要給孩子灌輸一個錯誤觀念,那就是:“不可以打人,打人是不對的,只有壞孩子才會打人……”因為孩子會理解錯,孩子會認為,自己如果打人了,那就是犯錯了,媽媽會不喜歡自己。
因為一個內心充滿愛、充滿正能量的孩子,根本不會主動伸手去打人。
父母需要的是,培養孩子一種氣場,我雖然不愛動手,但不代表我會任由你們欺負,就算你比我強, 我也不會怕你。因為這份堅定的信念非常重要,這種氣場如果散發出來,會震懾到別人。
最後說一句話:不進一寸,但也不失一毫,這就是做人的基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