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莫斯科5月11日電 (記者 田冰)俄聯邦政府11日批准對31家歐美能源企業實施報復性制裁的法人實體名單。俄總理米舒斯京簽署的政府令和制裁名單于當天在俄法律資訊官方入口網站上公佈。
檔案稱,根據俄總統5月3日簽署的法令,俄政府確定並批准實施特別經濟措施涉及的外國相關法人實體名單。該名單中包括德國、英國、法國、奧地利、瑞士、比利時、義大利、捷克、斯洛伐克、保加利亞、羅馬尼亞、波蘭等歐洲國家,以及美國和新加坡的31家供應和銷售俄羅斯天然氣的公司。俄羅斯天然氣工業股份公司(俄氣)的前歐洲子公司、地下儲氣設施的經紀商和運營商也在制裁名單之列,俄氣已於4月份退出前述公司的業務。
檔案規定,禁止俄方與名單上的企業進行交易,其中包括這些企業作為受益人的交易;這些企業作為參與方或受益人進行的支付、證券交易;根據這些企業的授權或為其利益,其名下或租用船隻進入俄港口的交易等。
5月3日,俄總統普京簽署法令,對部分國家和國際組織的“不友好行為”採取報復性特別經濟措施,禁止俄各級政府機構,以及受俄聯邦法律管轄的所有機構、法人和自然人與俄方措施涉及的外國法人和個人履行合同、義務或金融交易。法令同時要求俄政府在10日內確定措施所涉國家和組織以及個人名單。(完)
(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