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人民銀行紀檢監察組、北京市東城區監察委員會發布對原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賀林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結果。去年7月初,已退休三年的賀林被“官宣”接受審查調查。
經查,賀林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公車改革後仍安排工作人員長期為其駕駛私家車;在人員錄用、調動等工作中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多佔公有住房,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為配偶吸收存款提供幫助謀取利益,違規持有關聯企業非公開發行股票;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錢款,偽造姓名並透過他人為其配偶辦理虛假身份證件。
通報稱,賀林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國家公職人員,理想信念喪失,毫無紀法底線,把手中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靠企吃企,大肆斂財,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同時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罪、偽造身份證件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後,特別是在2018年4月因違紀受黨紀處分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有關規定,經中國人民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賀林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相應調整其享受的待遇;相關違紀違法所得予以追繳。北京市東城區監委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官方簡歷顯示,賀林,男,漢族,1958年8月出生,山西平陸人,大學本科學歷,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96年4月任人民銀行機關服務中心副主任,1996年6月兼任人民銀行基建辦公室主任,2002年8月任人民銀行機關服務中心主任(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2003年10月任原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2013年12月任人民銀行集中採購中心主任,2018年8月免職退休。
值得注意的是,賀林的老同事、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原董事陳耀明於去年12月主動投案,今年4月被雙開。陳耀明大學畢業後就進入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在該系統工作了37年。2001年8月至2021年1月,陳耀明任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賀林任總經理時,陳耀明任副總經理,兩人曾搭檔10年。
官網資訊介紹,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直屬於中國人民銀行,是集人民幣設計、研發、印製並服務於現金全生命週期管理,致力於貨幣文化產業發展和貨幣資訊化研究的大型國有獨資企業。
作為國家法定貨幣的設計者、製造者和維護者,作為貨幣綜合解決方案的提供者,中國印鈔造幣先後設計、印製了五套人民幣以及題材豐富、技術先進、印製精美、意義重大的紀念鈔(紀念幣),併為多個國家和地區設計、印製貨幣。
在全球印鈔造幣領域,中國印鈔造幣擁有最大的產業規模、最齊全的專業門類和最完整的產業鏈條。總公司下轄23家大中型企業(含1家國家級技術研發中心——中鈔研究院)。包括7家印鈔公司、3家造幣公司、2家鈔票紙生產企業,3家特種防偽、特種油墨、雕刻製版等專業公司和7家市場型企業,分佈在北京、上海、成都、西安、石家莊、南昌、廣州、瀋陽、南京、海口、深圳、保定、崑山等城市。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程婕
編輯/樊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