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這個詞起源於清朝,一切古玩行業的不法之徒在攤位上擺放古董的時候,有心地將一歲的瓷器擺在道路中間,等著路人不小心碰壞,以此來藉機訛詐路人的錢財。而隨著社會的發展,碰瓷這種不道德的行為和做法也被賦予了新的內涵和方式。
隨著汽車的普及,道路上擺放瓷器的人是越來越少了,但是道路上的車輛確實越來越多了,在一般人開來,能開車上路的經濟條件應該都還不錯,特別是那些開著寶馬賓士這樣高檔車的人更有可能是腰纏萬貫,實在是狡詐勒索的最佳人選,因此廣大的司機朋友行車時最怕的有時不是馬路殺手,而是這些存心碰瓷的人。這些人有備而來,出其不意,很有可能打司機一個措手不及,等待司機的常常是百口莫辯。
在處理碰瓷者的過程中,每個人都有每個人不同的做法,有的司機耐心很好,願意和碰瓷的人理論,甚至叫來交警主持公道,有的人可能圖個省心直接用錢打發走碰瓷者,但是有的司機脾氣可能就不那麼好了,輕則和碰瓷者大打出手,重則直接開車撞死碰瓷者的也不是不存在。那麼如果司機撞死了碰瓷者,需要承擔法律後果嗎?
其實,判定一個人是否犯罪的依據無非就是看他是否是有意的。如果司機在開車的途中不小心撞上碰瓷者,駕駛者根本來不及反應,導致碰瓷者被車撞死或者撞傷,這時司機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因為如果司機是正常行駛,沒有任何駕上的違規情況,那麼碰瓷者完全是咎由自取,自食惡果,司機只要有足夠的證據,就不會承擔法律後果。
但是另一種情況是,如果司機處於憤怒或者不耐煩,在與碰瓷者發生衝突的情況下故意撞傷甚至撞死碰瓷者,司機還是要是清潔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因為一旦你動機上有了損害他人生命安全的想法,其實就是在犯罪的邊緣試探了。碰瓷者雖然可惡,但也醉不該死,即便對你造成了很大的困擾和損失,也應該交由警方和法院處理,切勿放任自己的情緒,釀成大禍。
另外,車主在碰到碰瓷者的時候,一定要沉著冷靜的面對,應該要儘量開啟行車記錄儀,留下影片和照片等證據以證明自己的清白,因為畢竟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有攝像儀,而碰瓷者常常也選擇在監控的盲區作案,留下這些證據有利於為我們避免許多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