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滕晗
“我們不追求最低價,也堅決反對跑步競價,這樣就達不到多元動態目標平衡了。”2月11日,在國新辦舉行的深化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採購改革進展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國家醫療保障局副局長陳金甫說。
國家醫療保障局副局長陳金甫(圖片來源:國新網)
2018年以來,國家醫保局會同國家有關部門以帶量採購為核心,推進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帶量採購改革,三年來,集中帶量採購改革已經進入常態化、制度化新階段,到目前為止已經開展了六批藥品帶量採購,共採購234種藥品,涉及金額佔公立醫療機構年藥品採購總額的30%。
目前集採的品種越來越多,集採的規則也不盡相同,規則制定主要考慮哪些因素?陳金甫表示,第一,在制度層面,必須堅持帶量採購,要保證質量,促進創新驅動,穩定供應,確保臨床使用。圍繞著這幾個方面,形成了一系列制度性的配套政策,包括醫保預付、節餘獎勵、配送保障以及結算的一系列流程。下一步,要加強平臺建設,讓它服務於市場,服務於醫療機構,服務於企業,進行專業化的平臺操作。“這些無論是現在還是將來,都不能背離,尤其是帶量採購是制度的核心。如果‘跟價不跟量’,企業就不能以量搏價,就不可能實行有效的成本核算,還要去跑醫院,增加了運營成本,也留下了尋利的空間。”
第二,在規則層面,就是服務於制度層面,針對特定的品種以及競爭格局來設定競價規則。“比如競價規則、帶量比例、協議期是多少。帶量中間,誰來報量、誰來選量,這些都要針對品種進行精細化設計。”陳金甫說,對於競爭比較充分的品種,如化學藥這一塊,基本上協議採購量就達到80%以上,協議採購量越大,說明我們中標產品的市場覆蓋率越高,群眾受益面越大。
同時,要根據市場供應情況適度競爭。“大家知道,最早‘4+7’試點是隻選1家,最低價中標,這樣競爭非常慘烈,供應這一塊就沒有替補,臨床選擇餘地小。到了第二批、第三批逐步最佳化,放寬競爭格局,平衡使用和供給,適當保持競爭率,這樣能夠使價格達到合理迴歸。”陳金甫強調,我們不追求最低價,也堅決反對跑步競價,這樣就達不到多元動態目標平衡了。我們不是特別錨定國際最低價,因為中國正在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中國人也可以吃上好藥,醫保金也能負擔起這種價格合理的藥品。所以這個競爭規則的設計,實際上有價格合理調整的機制,怎麼使市場發現價值,讓企業公平競價更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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