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情感調解的主題是養子和養母的恩恩怨怨
父母親結婚後,因為一直沒有子嗣,就抱養了一個養子,養子剛進家門時才兩歲多,站都站不穩,飯也不大吃,身體很虛弱,尿床一直尿到了19歲,後來父母親在收養了養子後又生了兩個親生女兒。
如今老父親已經過世,老母親80歲了,原本一直住在養子家,但去年因為看眼睛的事情跟養子產生了矛盾,老母親住去女兒家後養子一直沒來接老母親回去,心有怨言的老母親跑到孫女開的美術室門店裡亂砸一通,還抓傷了孫女的臉。
養子27歲就不幹活了,卻說房子是他造的,母親:關係斷掉房產折現。因為老母親時常去孫女店裡鬧事,孫女已經報過9次警了,為了徹底解決這件事,孫女求助了調解員。
情感調解
一到孫女開設的美術室裡,孫女就拿出了奶奶到工作室打砸東西的影片,以及自己被奶奶抓傷後的照片,畫面中,老母親板著一張臉,還要去砸電腦,被攔住了。
孫女說:“那天我看到奶奶在我工作室門口,我就出去接待奶奶了,問她怎麼會在這裡?結果我奶奶什麼話都不說就把我的臉抓傷了,還砸我工作室裡的東西。”
當說到矛盾的起因,孫女表示:“我們家關係有些複雜,我爸是養子,這些年奶奶一直住在我們家,去年奶奶要看眼睛,我們家讓奶奶在縣城看,兩個姑姑就覺得我們不重視奶奶,然後把奶奶接到了省城去看,等病看好後,因為我愛人那段時間摔斷了腿,不方便照顧奶奶,我兩個姑姑就說奶奶暫時由她們照顧,就這樣過了四個多月,因為我愛人的腿摔斷了,不能開車,我也不會開車,所以就沒有去接奶奶,就這樣造成誤會了,幾個月前我奶奶就突然來我店裡砸東西。”
調解員問:“那給奶奶看眼睛之前,你爸爸把奶奶照顧的還是不錯的吧?”
孫女:“這個你們可以去村裡打聽一下,照顧的好還是不好,我們問心無愧,想讓我們把我奶奶捧在手心上照顧,我們也做不出來,反正我們儘自己的義務,但是我姑姑她們就覺得我們照顧得很不好。”
調解員:“你奶奶來你的工作室鬧事,她有沒有說她是什麼訴求?”
孫女:“之前司法所也調解過幾次,我奶奶的意思就是她自己的財產要財產獨立,然後分割。”站在一旁的中年人(孫女的公公)說:“主要還是房子的問題,房子是她爸爸造的,她奶奶提出來要把房子折成現金給她。”“我兒子大學畢業和我兒媳婦結婚,出來創業,現在開了四個門面,也不容易,她奶奶就算要找人贍養,也該找她的養子,而不是孫女和孫女婿。”
那麼老人心中究竟有什麼怨氣呢?調解員隨著孫女等人找到了老人,送上禮物後,兩個姑姑給調解員看了照片,“這些都是被我哥哥打的,眼睛和手都有淤青,我哥哥在派出所都承認了,是他打的。”
老母親對調解員說:“我80歲了還不安耽,養個兒子真的吃苦,兒子打我,要我滾,嫌棄我沒力氣做不了活了,不要我了,造房子的時候我老伴還在,孫女要讀大學,兒子沒錢,我們出了3萬塊錢造房子。”調解員詢問養子是否有這回事?養子說:“爸媽替我幹活了,但是錢都是我出的。”
大姑父說:“你27歲去省城拉車,不小心壓斷了手,你一個成年人,27歲就開始不幹活了,在家好吃懶錯,你哪兒來的錢造房子?”對於這件事,養子情緒也有點激動,“我不是親生的兒子,是他們逼著我去拉車的,我拉不動的,所以手摔了,我的腳也不是天生殘疾,我親生媽媽看到我後,說我的腳怎麼這樣的?”
在調解現場,母子倆互相指責,兩個女兒說母親很寵哥哥,小時候家裡有什麼好吃的都給哥哥,因為兒子才是傳宗接代的,但是兒子卻說母親小時候對他不好,他身體瘦小,還非要他去拉車。
調解員看到,協議的內容大致是老母親由兒子贍養晚年,老母親的醫藥費和日常照顧由兒子承擔,老母親同意在家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兩個女兒也盡本職照料贍養的義務。考慮到老母親年事已高,房子的戶主協議以後變更成養子的名字,如果房子以後遇到拆遷,老母親還在世的情況下,屬於老母親的份額由她自己支配,如果老母親已經過世了,就由幾個子女再協商分配。
大女兒對調解員說:“我們農村的風俗就是嫁出去的女兒是沒有贍養父母的義務的,老人的財產我們也不要的,母親要是生病了我們去看望照顧是應該的,母親想來我們家裡玩,把母親接到家裡做客也可以,其他的我們有心無力,而且我說句實話,我媽在我家住久了她也不想住。”調解到最後,兒子說把母親再接回家裡住,但母親不同意,堅持不會再回兒子家了,要去住敬老院,再調解員的多次詢問當中,老母親表示想跟養子斷絕關係,把房產折現拿現金。
情感點評
調解員在調解現場問到了建房審批表上有幾個人的名字?養子說有五個人的名字,分別是父母和他,他老婆,他女兒,沒有兩個妹妹的名字。調解員明確表示,既然建房審批表上有老母親的名字,那麼不管老母親有沒有出錢造房,房子裡肯定有老母親的份額。
對此調解員提出了兩點建議:“第一點,如果不斷掉母子關係,老母親又堅持住敬老院,那麼老母親住敬老院的費用,兒子可能要多承擔一些,因為兒子住的房子裡有老母親的份額,但考慮到兒子有殘疾,兩個女兒也該適當的多照顧一下。”
“第二點,如果老母親堅持要斷掉母子關係,那麼母親和養子應該把經濟賬算清楚,養子要將老母親養他這麼多年的錢和老母親老父親在房子裡所佔份額的錢還給老母親,老母親也需要把這些年和兒子一起居住時兒子養她的費用還給兒子,平掉經濟賬,解除收養關係後,老母親就和養子沒關係了,以後的養老問題由兩個女兒承擔。”
其實最好的方案還是老母親跟養子回家,但以老母親和養子現在劍拔弩張的關係來看,去敬老院過渡一下也好,是不是要解除收養關係先不要急著下定義,雙方都回去再好好冷靜思考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