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工作委員會正式成立

由 仁連榮 釋出於 綜合

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工作委員會8月26日以影片形式舉行揭牌儀式。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廣東省司法廳廳長陳旭東等出席。成立儀式後,委員會隨即舉行了首次會議。

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在致辭時表示,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工作委員會的成立,是三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重要舉措,將使三方透過機制性平臺,協調解決調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促進大灣區調解機構間的交流與合作,推動調解程式在大灣區的運用,服務大灣區的建設和發展。張永春還對委員會下一步工作提出若干建議,包括:積極推動設立統一的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名冊、積極向三地的調解機構推廣統一的調解規則和準則,促進“軟聯通”;積極探討在大灣區內相互認可與執行調解協議。

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希望調解工作委員會盡快敲定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資格資歷評審標準》及《調解員專業操守最佳準則》,並提交至粵港澳大灣區法律部門聯席會議審議,供大灣區調解機構及調解員在處理大灣區爭議時參照執行。

廣東省司法廳廳長陳旭東就發揮好調解工作委員會職能作用提出四點希望:一要多謀劃,努力把粵港澳大灣區建成東亞區域性調解高地;二要多爭取,加強粵港澳三地法律部門的溝通協調,加強與法院、貿促會等其他職能部門的通力合作;三要多交流,舉辦多種形式的交流、研討活動;四要多宣傳,打造大灣區調解品牌。

據瞭解,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工作委員會首次會議通過了《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工作委員會工作規則》,並就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資格資歷評審標準》、《調解員專業操守最佳準則》及《跨境爭議調解規則》達成原則共識。

來源 央視新聞客戶端

編輯 黃品超

流程編輯 吳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