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1日凌晨1時許,保定市蓮池區防疫辦接到通知,蓮池區百樓鎮村民許某(男,44歲)十混一的核酸檢測結果需做複檢,並要求按相關防控政策予以管控。區疾控中心工作人員立即聯絡到許某告知其相關情況,通知其保持電話暢通,不要與其他人接觸並等待防疫工作人員。許某接到通知後未按照要求在原地等待防疫工作人員,還將手機關機造成失聯。
為儘快聯絡上許某,出動了公安民警、衛生防疫人員、區、鎮、村共100餘名工作人員直至凌晨6時才將許某找到。許某的行為違反了疫情防控相關規定,構成“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政府決定、命令”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之規定,蓮池區公安分局依法對許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罰款300元的行政處罰。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