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相見不如懷念!還有多少老司機記得這五個“燈語”?

由 慕容亦凝 釋出於 綜合

各行各業或多或少都有過約定俗成的一些所謂的“行規”,這些所謂的“行規”其實未必會有文字表現出來,但是在行業內被大家約定俗成,其實汽車駕駛中也有一些“行規”,比如我們今天要說的車燈禮儀!

燈語一:訊號燈路口催促

有些司機在路口因為某些原因經常會晚起步,導致後車司機習慣性的按下了喇叭!前者影響通行效率,後者製造了噪音還在某些城市存在違規情況,這都實屬不該發生的事情。

其實最早的時候,有些老司機還是習慣燈語提示前車的。當訊號燈變為綠燈時,汽車可能是新手,緊張手潮,起步慢,也許是前車駕駛員沒有留意指示燈的變化,等紅燈時走神了。這時,後車通常都會採取一點措施,給對方一點提示。

在遇到這種情況時,我們可以用閃大燈的方式代替粗暴的按喇叭。大燈閃一下,用以提示汽車該透過路口了。通常情況前車就能意識到,如果還沒有動靜就再閃一下,切忌連續閃大燈,這樣對人是不尊重的,容易引起前車駕駛員的逆反情緒。

燈語二:夜間會車

夜間開車最頭痛的事情就是會車時遇到對向車輛一直開遠光燈!這種開遠光燈的行為在夜間開車過程中屢見不鮮,您是方便了,殊不知會車時開啟遠光燈會非常容易導致交通事故發生!


當會車時遇到對向車輛一直開遠光燈,大家可以在會車前的一段距離閃兩下大燈,用來提醒對方車輛切換燈光。如果對方車輛無動於衷,大家可以亮起雙閃燈以表示不滿,告訴對方您晃著我了,請切換近光燈。

燈語三:併線禮儀燈

車輛並道行駛是非常常見的駕駛行為,目前也是大家吐槽較多的駕駛行為,主要是因為現在的車並道不光不開啟轉向燈,強行併線、連續變道的情況時有發生。其實在並道駕駛中,我們也曾經流行過燈語!


遇到並道或者車輛交替通行路段,變道車應提前開啟轉向燈,在車流交匯處稍等,問後車:“我能變道嗎?”後車要是同意應放慢車速,並閃一下大燈,表示:“我同意變道!”;如果不方便或者不同意就連閃幾下大燈,表示:“不行,我不同意”!

燈語四:提醒問題車輛

行車過程中總會發現有些車的問題,諸如:後備箱沒蓋好,車門沒關閉好,剎車燈不亮等等問題。

如果發現鄰車有什麼問題想提示他/她的話,可以向前車連續閃三下大燈,等前車駕駛員注意到燈光時再閃三下大燈。當然如果有人向你閃三下大燈時,你也要引起注意,也許你的車子出了什麼問題,後車正在給你善意的提醒。

燈語五:警示跟車太近的車

有些司機開車特別喜歡跟車,不管是高速路還是城市路段,跟車太近非常容易發生追尾事故,當你發現有車跟你太近的話,可以用燈語警示他/她。


這時可以用到的車燈是剎車燈。當你發現後車距離自己車太近的時候,可輕踩剎車提示後車離我太近了,應該遠點。需要注意的是:輕點剎車,而不是踩剎車或者踩住剎車,以免因為操作不當引起的追尾和路怒!

總結:類似於燈語的行業規則還是有不同版本的,比如會車時被禮讓方會按下喇叭以示感謝,低速併線時有些司機會開啟車窗豎起拇指,表示感謝等等,由於這些所謂的行規並沒有法規規定,很多都是駕駛員自行感悟,因此使用不當或者錯誤解讀很容易發生問題!所以,燈語只作為行車過程中的駕駛參考,不是必備考試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