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媒:臺3月恢復島外人士入臺
臺灣聯合新聞網2月24日報道稱,臺灣地區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24日表示,考慮國際新冠肺炎疫情、臺灣地區防疫情況及商務經貿交流等需求,自今年3月1日零時起(啟程地時間),恢復島外人士入境條件及桃園機場轉機作業,但需要維持出示3日內陰性證明,且防疫旅宿或1人1戶居家檢疫。
臺灣地區“封鎖”新制今年1月1日實施,商務客都須迴歸14天居家檢疫。
報道稱,陳時中說,3月1日起,島外人士須符合下列條件,才能入境。持有效居留證的島外人士均可入境;無居留證的島外人士,除觀光、一般社會訪問以外,得向臺當局外事部門駐外辦事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
報道稱,大陸人員進入臺灣地區需符合以下條件:持居留證、人道考慮及緊急協處(如奔喪、探視重病親屬)、大陸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臺居留外來人口陸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隨行團聚)、經臺當局教育部門許可之學生、經臺當局衛生服務部門許可國際醫療人員、專案許可。香港和澳門地區人員進入臺灣地區需符合以下條件:持有居留證、人道考慮及緊急協處、港澳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商務履約、企業內部調動、經臺當局教育部門許可之學生、經臺當局衛生服務部門許可的醫療人員、專案許可。
來源:參考訊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