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部位於盧森堡的歐盟普通法院19日裁定,歐盟委員會此前做出的批准荷蘭政府向法航—荷航集團提供國家援助的決定是無效的,因為歐盟委員會援引的救助理由不夠充分。基於同樣原因,歐盟普通法院同時裁定,歐盟委員會做出的批准向葡萄牙航空(TAP)提供經濟援助的決定也無效。
荷蘭和葡萄牙政府在去年決定向法航—荷航集團及葡萄牙航空分別提供34億歐元經濟援助和12億歐元援助性貸款,以幫助兩家航空企業應對新冠疫情危機。歐盟委員會隨後批准了這兩項援助計劃。
總部位於愛爾蘭的歐洲廉價航空公司瑞安航空認為歐盟委員會此舉違背了市場競爭原則,並將其告上法庭。(總檯記者 鄭治)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