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廳官竟私藏彈藥!
今天(5月11日),最高檢網站釋出訊息: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政協原副主席次仁頓珠(副廳級)涉嫌貪汙罪、受賄罪、私藏彈藥罪一案,經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拉薩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據官方通報: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次仁頓珠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拉薩市人民檢察院在起訴書中指控:被告人次仁頓珠利用擔任日喀則市政協副主席、桑珠孜區委副書記、區長職務便利,以虛設名目的方式侵吞、騙取國家資金,數額較大;為他人在承攬工程專案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違反槍支管理規定,私藏彈藥,情節嚴重,依法應當以貪汙罪、受賄罪、私藏彈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今年3月31日,次仁頓珠已被“雙開”。經查,次仁頓珠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和使命,毫無底線意識,價值觀扭曲,偽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責任心缺失,導致國有資產損失;非法私藏彈藥;將手中的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騙取國有資金,大肆收受賄賂。
對於次仁頓珠的違紀違法情節,紀檢部門的批評措辭頗為嚴厲:次仁頓珠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工作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汙犯罪、受賄犯罪和非法私藏彈藥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後不知恥、不知止,應予嚴肅處理。
從官方通報上看,次仁頓珠不僅涉及經濟腐敗,還違反槍支管理規定,私藏彈藥,這種行徑在廳級幹部中並不多見。從表面上看,這是次仁頓珠目無法紀的體現,從根本上講,這也是其喪失初心、毫無基本規則意識的表現。
與次仁頓珠類似,在西藏自治區,還有其他近期落馬的官員,也存在非法持有彈藥的問題。2020年9月26日,西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王錦河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經查,王錦河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裡不一,搞兩面派,做兩面人;對抗組織審查,轉移、隱匿證據;違規收受管理服務物件贈送的禮品禮金,違規多佔公房;隱瞞個人有關事項,在駐村工作期間擅自離崗;洩露國家秘密;非法持有彈藥;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攬專案、工程計量變更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數額巨大。
在落馬後,王錦河反思道:“回顧人生這幾十年走過的歷程,我從一名普通技術人員成長為一名領導幹部,到淪為被組織審查調查的物件,為什麼會這樣?因貪念無限放大,在金錢面前摧眉折腰,忘記了來時的路,喪失了做人做官最基本的底線,這才是我人生最失敗的地方,讓我悔恨終身。”
然而,這樣的反思來的太晚了。如果這些落馬官員在被查之前,就能意識到自己的問題,懸崖勒馬,或許還有改過的可能。一些問題幹部主動投案、積極立功,最終也得到了相對寬大的處理。至於那些妄圖對抗組織審查,甚至知法犯法的官員,等待他們必然是黨紀國法的嚴懲。
資料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最高檢網站等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