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少人眼裡,龍晶睛是那個因“連續10年去湘西支教”而走紅的海歸女碩士,但她的另一重身份,是長沙市善吟共益助學服務中心的法定代表人。最近長沙市民政局對該助學服務中心涉嫌違規公開募捐的行為,進行了調查處理。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由於當事人並未取得公開募捐資格,但卻透過網際網路媒體釋出二維碼收款資訊,面向社會公眾進行資金募集,最終決定對當事人予以警告的行政處罰,責令其於60日內將違法募集財產11845.4元退還捐贈人。
按照慈善法的規定,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應當取得公開募捐資格。從“慈善中國”官網查詢可知,長沙市善吟共益助學服務中心是於2018年9月成立的慈善組織,業務範圍為開展助學幫扶,貧困學生救助及相關公益活動,但並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想要獲得這個資格,需要慈善組織依法登記滿二年,並向其登記的民政部門提出申請。只有符合內部治理結構健全、運作規範的組織,方可發放公開募捐資格證書。上述規定,是有關部門對龍晶晴及其所在服務中心作出處罰的主要依據。
具備公開募捐資格,是慈善組織開展社會募捐活動的前提,也是民政部門開展監管工作的關鍵。在募捐過程中,慈善組織應當制定詳細的募捐方案,包含募捐目的、銀行賬戶、募得款物用途、募捐成本、剩餘財產的處理等關鍵資訊,並在活動前報慈善組織登記的民政部門備案。如果隨便都能透過網際網路釋出二維碼收款等募捐資訊,可能無法保證善款的來路以及用途,也不能體現對募捐物件知情權的尊重,最終滋生善款流向不明、公眾愛心被浪費透支等亂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國累計登記認定慈善組織達5260家,其中有1235家獲得公開募捐資格,即便近幾年獲得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數量有所增加,也不意味著所有組織可以隨意發起募捐。同時,只有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才有資格發起網際網路募捐,我們常見的一些網路募捐平臺,也是經民政部公開指定,才能獲得公開募捐資格。
這些舉措,有利於規範線上線下的募捐活動,引導慈善捐贈事業健康發展。現實中,一些慈善組織與公眾雖有公益之心,但由於對慈善法的認識存在偏差,未獲得公開募捐資格,便面向社會公開募捐,最終導致違規行為。
一些民間自發組織的公開募捐活動,或許聚攏了社會上的善意,但一片好心也可能導致違反慈善法的規定。此外,某些犯罪團伙也喜歡打著慈善組織的名義,渾水摸魚,騙取人們的愛心,這也需要公眾擦亮眼睛,及時舉報。有關部門除了對違規機構進行行政處罰,也可以將有關組織的違規情況,依法向社會公開,嚴重違規的情形可以記入組織的誠信檔案,對其業務範圍、慈善活動作出限制。
慈善募捐本是為了增進公共利益,只有獲得法律授權,保證慈善活動在法律軌道內運作,才能呵護公益初心,讓公益活動行穩致遠。支教走紅的海歸女碩士被罰事件,對所有慈善組織都是個提醒。
(作者 白毅鵬,摘自“中青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