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澎湃新聞了解到,大連萬達集團4名高管因涉嫌受賄,今年6月21日在上海被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的案件還牽扯到大連萬達集團前副總裁朱戰備的腐敗案件。2020年12月,澎湃新聞了解到,朱戰備因涉嫌貪腐被上海警方帶走,其被帶走的原因是因為插手涉足公司的IT裝置採購的招投標,從中謀取不正當利益。
根據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的內容,被告人馮某、趙某、暴某、董某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於2021年6月21日被提起公訴。
判決書顯示,2017年至2020年間,被告人馮某、趙某、暴某、董某在分別擔任萬達集團資訊管理中心常務副總經理、資訊管理中心商務綜合組副總經理、萬達地產資訊管理部運維專案組資深經理、萬達集團資訊管理中心商務綜合組主任工程師期間,利用各自管理、經手萬達廣場店鋪級客流統計專案招標的職務便利,在明知被告單位聯縱資料公司相關產品不符合集團招標條件的情況下,仍合謀違規讓該公司產品中標,並多次收受聯縱資料公司實際控制人被告人王某給予的賄賂款共計人民幣145萬元。經審計,被告人馮某分得77萬餘元,被告人趙某分得38萬餘元,被告人暴某分得16萬元,被告人董某分得13萬元。案發後,5名被告人均退出全部涉案贓款,並獲公司諒解。
天眼查資訊顯示,行賄方聯縱資料公司成立於2016年2月19日,簡介上寫著“是一家業界領先的商業地產、零售業智慧化管理服務提供商。與多家世界級著名品牌廠商攜手為客戶提供智慧客流解決方案、數字標牌、背景音樂等主要業務和端到端的技術服務,是體驗式新零售數字化服務商”。公司大股東為王偉,持股比例93%,為聯縱資料的執行董事。
2020年12月24日,被告人馮某、趙某、暴某、董某、王某接公安機關電話通知主動到案,均如實供述上述主要犯罪事實。
此外,2017年9月至2020年4月間,朱某(另案處理)在擔任萬達集團資訊管理中心總經理期間,利用其全面負責萬達廣場資訊化建設業務的職務便利,為被告人王某實際控制的被告單位聯縱資料公司中標萬達廣場店鋪級客流統計專案提供便利。期間,被告人王某為感謝朱某的幫助,以乾股形式給予朱某價值30萬元的聯縱資料公司股份以及以公司分紅款的名義轉賬至朱某指定銀行賬戶的賄賂款60萬元。前述提到的朱某就是王健林手下萬達的老將朱戰備。
朱戰備2010年加入萬達,在資訊化領域具有近20年的從業經驗,擁有中科大碩士、北京大學博士、上海交通大學博士後學歷,曾在中歐國際工商管理學院任教。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馮某、趙某、暴某、董某身為公司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告單位聯縱資料公司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其他單位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巨大,被告人王某作為某某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其行為均已構成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單位)。
馮某原系大連萬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達集團”)總裁助理兼資訊管理中心常務副總經理,因本案於2020年12月25日被刑事拘留,2021年1月29日被逮捕,現羈押於上海市浦東新區看守所。
趙某原系萬達集團資訊管理中心商務綜合組副總經理,因本案於2020年12月25日被刑事拘留,2021年1月29日被取保候審。
暴某原系大連萬達商業地產股份有限公司資訊管理部運維專案組資深經理,因本案於2020年12月25日被刑事拘留,2021年1月29日被取保候審。
董某原系萬達集團資訊管理中心商務綜合組主任工程師,因本案於2020年12月25日被刑事拘留,2021年1月29日被取保候審。
根據判決結果,馮某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六個月,罰金人民幣10萬元。被告人趙某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罰金人民幣8萬元。被告人暴某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罰金人民幣5萬元。被告人董某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罰金人民幣5萬元。被告人王某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單位),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罰金人民幣5萬元。
來源: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