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某用假軍官證騙財騙色,被起訴!
“我看過他的軍官證,他是某政治學院的幹部……”“他開車載我去了某政治學院的家屬區……”“他帶我去醫院都是走軍人通道……”憑藉一張假軍官證,錢某順利贏得被害人的信任,先後騙取多人共計17萬餘元,並在就醫、交通出行等方面騙取軍人優先優待政策。日前,上海市寶山區檢察院以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對被告人錢某提起公訴。
2020年9月,黃女士透過微信群認識了錢某,錢某自稱是上海某政治學院的軍官。透過微信聯絡了半個月左右,兩人就開始經常見面。錢某給黃女士看了自己的軍官證,上面有錢某的照片和名字,職務是參謀,軍銜是少校。後來,錢某以買車的名義向黃女士借錢,並要求黃女士去貸款,由錢某實際還款。於是,黃女士陸續將自己和親朋好友的信用卡、儲蓄卡交給錢某,還以自己的名義在銀行貸款。可到了還款時間,錢某不僅沒有還款,還聯絡不上人了。
2020年12月,黃女士來到公安機關報案,稱自己被錢某騙了12萬餘元。說起為何如此相信錢某,黃女士提供了一些細節:2020年11月,黃女士生病,錢某知道後主動提出帶她去醫院,並用軍官證掛號,享受到了軍人優先政策沒有排隊。
同樣的遭遇也發生在楊女士身上。2017年,楊女士與錢某結識,錢某自稱是退伍之後被返聘的軍官。兩人經常透過微信聊天,感情升溫後確定了戀愛關係並同居。錢某的迷彩服胸前和肩膀上佩戴著部隊徽章和標識,帶楊女士買景點門票、去醫院掛號等都使用軍官證,出行時也走軍人通道。這些都讓楊女士對錢某的身份深信不疑。
此外,錢某還使用過“毛某”的身份。2020年7月、8月,畢女士認識了“毛某”,對方自稱是現役軍人,認識很多領導,可以把畢女士的親屬從看守所“撈”出來。“毛某”提出“撈人”需要花費7萬元,可以先支付5萬元,事成後再給2萬元。畢女士付了5萬元,但事情一直沒有辦成。後來,“毛某”又稱可以幫她的親屬辦理長期居住證,索要1萬元,畢女士給了他5000元。
公安機關很快將錢某抓獲歸案。原來,錢某平時在合肥、上海做生意,被害人口中所說的軍官證,其實是他找人做的假證。最終,錢某因多次冒充軍人招搖撞騙,造成被害人經濟損失,嚴重損害軍人形象,被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日報
作者:林中明 金瑋菁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