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在路上要進行拐彎時,注意周邊車輛是最基礎的常識,也要及時把轉向燈給打起來,免得後面的車沒有反映過來,一下就把前車給撞上了,不過許多騎電動摩托車的,都沒有打轉向燈的習慣,只是回頭看看有沒有車,沒車就直接拐彎了。
不過有些人的反映比較慢,又或者是一時之間蒙了,就算回頭看到後方有車,還是會強行要拐彎,以為自己回頭看的做法,後車可以體會到是要拐彎,在杭州就有兩輛電動車這麼出了意外,雙方為誰的責任爭執不下,我們一起來看看怎麼回事?
事情是這樣的,當天男子騎著電動車靠著邊上走,有位女子也是騎著電動車,位置是在男子的前方,在快到一個路口時,該女子有個回頭望的動作,但是電動車沒有打轉向燈,接著她就直接要拐彎了,男子也是被她的行為嚇了一條,立馬就踩住了剎車。
不過女子拐彎太過於突然,即使男子立馬踩剎車也沒用,前輪胎還是碰傷了她的腿,不過車輛並沒有倒地,只是小腿上被碰出道疤痕,兩人就為責任的事吵起來了,男子認為自己是後車,兩車距離也比較近,她應該要打轉向燈才對。
在男子看來自己也沒什麼責任,而女子則是相反,認為男子應該全責才對,依據是後車把她給撞了,剛開始兩人也想著私下協商,男子先是說給她50元,後面又漲到100元,女子就同意賠100元,在要付錢時她丈夫打來電話,女子就改口要200元了。
這下男子也不想和她再私下協商了,於是就打電話讓交警來處理,在聽完兩人所說的情況後,交警判定兩人負有同等責任,由於已經將近半夜12點了,男子也不想再和女子說,就答應賠償她150元,雙方握手言和。
小結
整件事情看下來,要說嚴格劃分責任的話,後車是沒有多少責任的,主要還是在前車方面,在拐彎時回頭看到後方有車,要麼讓對方先透過再拐,要麼就給對方打個轉向燈提現,而不是扭頭往回看一眼,就以為對方也能領會到意思。
關於開車上路的事,有句話也是這麼說的“拐彎讓直行”,雖然這是針對於機動車的,但是套用到電動車也是一樣,拐彎出現的意外就該承擔大多數責任,大家對此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