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中國代表就海洋治理闡述四點主張

由 解洪海 釋出於 綜合

中新社聯合國6月23日電 在23日舉行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31次締約國會議上,中國常駐聯合國副代表耿爽大使就當今海洋治理闡述中方四點主張。

第一,要堅定奉行真正的多邊主義。談判制訂海洋生物多樣性國際協定和國際海底資源開發規章等立法程序當前正在深入推進。中方堅定支援並全面參與相關涉海機制和程序,願與各方一道,堅持平等協商、開放包容、公平公正,不斷加強和完善全球海洋治理機制。

第二,要切實促進海洋可持續發展。國際社會應攜手落實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14,推進海洋的保護與可持續利用。中方重視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將綠色發展理念落實到漁業、航運、科研、採礦等各項海洋活動中,始終主張保護與利用平衡發展、人類與海洋和諧共生。今年是“聯合國海洋科學促進可持續發展十年”開局之年,中方願與各方加強合作,互學互鑑,共同探索實現海洋可持續發展的科學方案。

第三,要大力推動藍色合作。海洋經濟是世界經濟新的增長點和動力源。中國已將“積極發展藍色夥伴關係”寫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願繼續在“一帶一路”框架下,本著共商共建共享精神,與各方深化海上互聯互通和務實合作,促進以海洋為載體和紐帶的經貿、人文、科學交流,與各國人民共享海洋經濟發展成果。

第四,要秉持國際海洋法治原則。完整、準確、善意地解釋和適用《公約》是維護《公約》權威性和有效性的前提。對於《公約》未予規定的事項,應繼續適用一般國際法的原則和規則。各國應堅定捍衛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海洋秩序,應秉持善意,透過談判協商妥善解決涉海分歧。國際司法機構應尊重國家同意原則,嚴格根據當事國授權行使管轄權,正確解釋和適用《公約》,切實發揮化解矛盾、定分止爭作用。

耿爽說,第三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是中國重返聯合國後參與的首個重要國際立法程序。在整個談判過程中,中國積極踐行多邊主義,弘揚國際法治精神,與其他發展中國家一道推動確立“人類共同繼承財產”等重要海洋法原則和制度,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最終透過作出重要貢獻。多年來,中國積極參與《公約》三大機構工作,支援發展中國家加強能力建設,堅決維護《公約》的完整性和嚴肅性,為推動構建現代海洋秩序發揮了積極作用。

耿爽說,海洋是人類的共同財富和共生家園,與人類的可持續發展和前途命運息息相關。他呼籲各國攜手並肩,繼續堅定不移地踐行多邊主義,共同保護利用海洋,推進完善海洋治理,向構建海洋命運共同體目標不斷邁進。(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