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先生公司名下有一輛寶馬M5X,這是寶馬旗下的高精系列車型,採用純進口方式銷售,這輛車落地價在200萬元左右。張先生這輛車是去年3月份入手的,現在總行駛里程2.6萬公里左右。8月8日,到了汽車該保養的時候,張先生就把車送去了上海某4S店進行常規保養。
車輛保養完成後,由工作人員送至張先生的公司。可是在送車的過程中,張先生突然接到工作人員的電話,稱車子發生了故障。
當時代駕人員開著車行駛到高架橋上,車子突然不動了,工作人員下車後發現地上漏了一灘機油,他趕緊聯絡了張先生,並且拍了照片發給張先生,告訴他現場的情況。
張先生出示了當天代駕人員拍攝的照片,他的寶馬M5X就停在高架上,車底下還有一大片橙色的機油。擔心汽車的狀況,張先生趕緊讓代駕聯絡了拖車公司,把車送回4S店檢查。
4S店的維修人員對張先生的汽車進行了檢修,維修人員將發動機表層零件拆了下來,當時還有機油不斷往下滴,在地上形成的大灘的油漬。維修人員告訴張先生,可能是發動機出了故障,但具體是什麼問題需要拆開發動機檢查後才能確定。
張先生拒絕拆發動機的方案,他覺得這輛車才買了一年多,期間一直都沒發生過問題,這次只是來做個常規保養,又不是維修,為什麼保養之後發動機就壞了?而且機油漏得這麼嚴重。如果汽車之前存在機油洩露的情況,那他們肯定早就發現了,做保養時會讓4S店著重檢查,保養之後不應該出現這種情況。
他擔心如果現在拆開發動機,造成更嚴重的故障,到時候這個責任該算到誰的頭上?他認為,4S店應該先擬定一份責任認定方案,經過雙方協商認同之後,再拆發動機檢查。
他的想法遭到了4S店的否決,4S店的負責人認為,得先拆開發動機之後才能確認故障的原因,制定下一步維修計劃或者責任認定。
因為雙方在這個問題上無法達成一致,張先生的汽車一直沒有維修,現在還停在4S店裡。
8月22日,張先生收到了4S店發來的一張通知函,內容提到,因為張先生不接受4S店提出的維修方案,他們不接受這輛車。而且張先生沒有委託4S店對車輛進行維修,不應該把車一直放在店裡,要求張先生8月30日之前必須把車提走,否則就要收取倉儲費用,一天500元。
看到4S店發來的提車通知函,張先生更加氣憤了,他一氣之下找了媒體,希望媒體能幫自己討回一個公道。
記者也聯絡了4S店的負責人,對方表示,汽車的發動機確實出現了故障,但具體原因需要把發動機拆開才能知道。現在張先生不同意拆發動機,他們也不能私自拆顧客的汽車,具體的維修方案以及責任認定方案他們無法出具。
對方還表示,因為張先生這輛車才開了一年多,還在質保範圍內。張先生其實完全可以同意拆開發動機檢查,如果確認是4S店的責任,那維修的費用以及相關責任都由4S店承擔。如果是車輛出廠時就存在故障,那所有的責任由寶馬廠家承擔。
一輛好好的汽車保養之後發動機突然就壞了,這個問題放在誰身上估計一時之間都難以接受。不過話說回來,既然車輛還在質保範圍內,之前也沒有發生過事故,張先生為什麼不同意拆開發動機檢查呢?如果對4S店不放心,可以委託第三方鑑定機構對車輛進行檢查,確責任才能儘早地將車輛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