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健康碼及健康狀況宣告書受理要求的通知
當前,全球新冠疫情仍十分嚴峻,國際旅行交叉感染風險較大,中國駐柬埔寨使館建議您“非必要,非緊急,不旅行”。如您確有必要赴華,自2021年3月1日起,中國駐柬使館將對所有赴華乘客申領帶“HS”標識的健康碼(中國公民適用)或帶“HDC”標識的健康狀況宣告書二維碼(外國公民適用)的受理要求調整如下:
一、所有自柬赴華人員請選擇直飛航班赴華。中國駐柬使館不為自柬出發、經第三國中轉赴華乘客審發健康碼或健康狀況宣告書。
二、在柬中資企業和專案擬回國人員,需在登機前進行至少14天的隔離閉環管理。凡隔離滿14天且體溫正常、無呼吸道症狀的,可於登機前48小時內在使館指定機構(http://kh.china-embassy.org/chn/lsfws/lingshifuwu/t1801591.htm)進行“雙檢測”(即核酸和血清抗體檢測)。申領健康碼時,除“核酸、血清抗體檢測陰性結果”(注有采樣日期)、“核酸、血清抗體檢測陰性證明”(蓋有柬衛生部印章)外,還需上傳由相關企業出具的《申請人已隔離滿14天證明》,該證明應包含申請人個人資訊、隔離時段和隔離地點等資訊。中國駐柬使館將根據規定並結合有關檢測結果決定是否發放健康碼。
三、所有赴華人員,如曾確診患有新冠肺炎,或未曾被確診但在指定機構核酸檢測和血清IgM、IgG抗體檢測結果任一項為陽性的,均將被視為有既往感染史,持有合規疫苗接種證書者除外。
對有既往感染史人員,應按中國駐柬使館要求,提供柬當地醫院出具的載有肺部CT或X光結果的診斷證明、指定機構出具的兩次核酸檢測證明(取樣時間至少間隔24小時)。如檢測結果符合要求並進行至少14天單人單間居住隔離的,方可於登機前48小時內在指定機構進行“雙檢測”(即核酸和血清IgM抗體檢測),複查結果為“雙陰性”,可向中國駐柬使館提交健康碼申請。
四、所有赴華人員應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規定並如實提交有關材料。如被查出隱瞞病情、竄改檢測證明、不遵守隔離要求或填報虛假資訊等情況,將無法獲得健康碼或健康狀況宣告書。觸犯法律的,將被追究有關責任。
柬埔寨衛生部熱線:115
金邊市新冠肺炎求助熱線:1299
柬埔寨報警電話:117
柬埔寨外國人求助熱線:0312012345、0316012345
外交部全球領事保護與服務應急呼叫中心電話: +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中國駐柬埔寨使館領事保護與協助電話:023210206;“雙檢測”諮詢熱線電話:099830158;諮詢郵箱:[email protected]
中國公民證件諮詢專線:011572624、012901937(工作日8:00-11:30,14:30-17:00);諮詢郵箱:[email protected]
中國駐柬埔寨使館駐暹粒領事辦公室領事保護與協助電話:078946178
來源:中國駐柬埔寨大使館
編輯:曾佳佳
流程編輯:郭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