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高速公路管理非常嚴格,基本上都有電子警察或測速拍照,只要出現違章行為,將會收到罰款扣分的通知。在這裡提醒大家,上高速不要帶這4樣東西,不然交警查到扣12分!
第一個翻牌器
這個工具有隱藏或者把車牌收起來的功能,以此躲避電子警察為目的。這種行為非常嚴重,已經涉嫌到變造車牌的行為,按照交通安全法的處理,將會扣12分。
第二個車內掛件
很多車主都會對汽車進行裝飾,尤其車內,常常出現抱枕、小玩具、掛件等等。實際上,如果這些東西在車內的擺放位置不對,會被視為妨礙安全駕駛行為,受到處罰。
第三個車膜
根據交通安全法的規定,車窗貼膜透光度不允許低於70%,如被發現,交警將按照規定進行處理,視車主以違法為目的,將會罰200元扣兩分。
第四個安全帶卡扣
這種小工具的用處不大,甚至還會給車主帶來安全隱患,但有些車主為了不讓汽車發出警報聲,會裝上安全帶卡扣。根據交通安全法的條例,這是危險駕駛行為,交警查到將會扣兩分罰200元。
總而言之,以上這4種東西就是交警會嚴查的地方,大家開車出門要注意了。你有什麼看法?留下你的觀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