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業主票選新物業受阻撓引發衝突 事發白沙大道南國花園商城
小區業主票選新物業受阻撓引發衝突
事發白沙大道南國花園商城,警方將涉事雙方人員帶回派出所調查
△小區業主投票被不明身份人員阻止後,雙方發生肢體衝突,現場混亂(業主供圖)
昨日上午 10 時,江南區白沙大道 35 號南國花園商城的業主們正在進行更換物業公司現場投票時,遭到一些不明身份人員阻撓。雙方隨後發生了肢體衝突。民警接到報警趕到後,將涉事雙方人員帶回轄區派出所接受調查。
事件:不明人員阻撓業主投票起衝突
記者瞭解到,當日 9 時開始,南國花園商城召開業主大會,業主們對入圍的 3 家物業服務公司進行現場投票。未到 10 時,就有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員出現在現場阻止投票。雙方發生矛盾,接著發生了肢體衝突,現場非常混亂。隨後,現場有被咬傷和抓傷的業主和物業人員被送往醫院。轄區派出所民警也趕到現場維持秩序,並將雙方涉事人員帶到派出所調查。
據一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業主表示,這些出現在現場阻止投票的人員其實是永安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安物業公司)的工作人員或者是該物業從外面請來的人,目的就是干擾業主們投票。" 經過社群、街道辦、住建部門審查批准後,我們這才召開業主大會,打算從 3 家入圍的公司中投票選出新物業公司後就將現在的物業公司換掉。" 該業主說,永安物業公司找來二三十人到現場以發傳單、在會場對面拉橫幅等方式干擾投票。
該業主表示,2010 年,有業主註冊登記了永安物業公司。後來,業主們核查發現有 19 名業主進行了登記,還將多名業主發展為該公司股東,採取業主自治管理的方式管理小區。2012 年 10 月底,永安物業公司合同到期,但因為當時小區沒有業主委員會,所以無法選出新物業。去年底,業委會成立。根據業主的強烈要求,業委會從今年 6 月開始向社會公開招聘新物業,透過招標選擇了 3 家入圍的物業公司。
業主:物業未經業主同意對外出租車位
記者瞭解到,該小區去年底成立的業委會實際上是第二屆業委會。該小區從 2004 年開始交付入住,最開始由小區開發商指定物業進行管理。成立第一屆業委會後,選擇了目前的永安物業公司進行小區物業管理。但因為部分業主對永安物業的管理不滿意,在選出第二屆業委會後打算換掉永安物業。
有其他業主向記者表示,更換物業也是無奈之舉,因為永安物業公司對小區的管理很混亂。" 小區是業主的,但物業未經業主的同意就將小區經營成了停車場,周邊小區以及至少 3 個租車公司都把車停在我們小區的停車位上。" 該業主認為,業主的停車需求原本能勉強滿足,但外來車輛佔用小區停車位後,因為停車位緊缺,回家晚的個別業主只能將車停在附近的海鮮市場裡。不夠寬敞的小區道路也顯得非常擁堵,給業主的生活帶來不便,導致小區環境變差,也影響了業主房屋的出租。業主對物業的這一做法意見很大。此外,按照原來的合同約定,公共收益二八分成,物業佔八成,全體業主佔兩成,但這些年來物業一直不公開這筆收入,業主沒能享受到公共收益。該業主說,據他了解,物業每年有 200 萬元的停車收入。
物業:業主無證據證明物業計程車位
職業經理人、永安物業公司專案經理黃女士說,她是永安物業外聘來的,負責日常的工作管理。南國花園商城比較特殊,2010 年 8 月永安物業入駐後,發展到現在已經有 220 多戶業主入股做股東參與商城自治管理。小區業主中有一部分業主是股東,另一部分不是股東,這也是矛盾所在。如果業主認為公司違反了國家公司法的哪一條款,或者認為公共收入不透明,並且有證據可以證明,可以到法院或者政府部門反映情況,透過合法途徑去解決問題。
針對業主們稱物業每年有 200 萬元的停車收入,黃女士表示,業主並沒有證據證明這筆收入。如果業主有證據,可以起訴到法院。南國花園商城是商住一體的商城,有 867 棟獨棟樓房,可以說是聯排別墅,當初沒有規劃停車場,設計車子停放在房前屋後。前段時間,他們曾進行統計,真正能規劃起來的車位不到 400 個,根本沒有那麼多車位租給外面的人。在她管理的範圍內,她保證沒有出租停車位給他人或者任何公司,這個有據可查。
那麼,進入會場干擾業主投票的不明身份人員,是否是業主們說的物業公司找來的人?黃女士稱,她也不太清楚,因為小區裡有 220 多戶公司股東同時也是業主,不能認為是物業公司的行為,也可以說是業主的行為。
記者隨後從江南警方瞭解到,警方經過調查瞭解後,將依法對被帶到派出所接受調查的涉事人員進行相應處理。(記者韋薇)
(作者:韋薇 )
【來源:ZAKER南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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