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7日電(記者 劉奕湛)記者27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聯合印發決定,追授湖南省高階人民法院審判監督第一庭原副庭長、三級高階法官周春梅同志“全國模範法官”稱號。
據介紹,周春梅同志剛正不阿、秉公辦案,嚴格執行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的要求。因多次拒絕犯罪嫌疑人向某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2021年1月12日,被向某行兇報復,不幸遇害,年僅45歲。
決定指出,黨的十九大以來,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恪盡職守、勤奮工作,砥礪奮進、攻堅克難,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作出突出貢獻,湧現出一大批對黨忠誠、品格高尚、實績突出、敬業奉獻的先進典型,周春梅同志就是其中的優秀代表。
決定號召,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和全體法院幹警要廣泛開展向周春梅同志學習活動,教育引導廣大幹警以先進典型為榜樣,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牢記初心使命,忠誠履職,勇於擔當,以堅如磐石的信心、只爭朝夕的勁頭、堅韌不拔的毅力積極投身新時代人民法院事業,進一步提高服務大局、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質量和水平,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新的更大貢獻,以優異成績慶祝建黨100週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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