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6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和決定逮捕各類犯罪嫌疑人超44萬人

7月25日,最高檢釋出2021年1至6月全國檢察機關主要辦案資料。

資料顯示,2021年1至6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和決定逮捕各類犯罪嫌疑人449045人,同比上升59.4%;不捕176776人,同比上升1.4倍,不捕率28.4%,同比增加7.5個百分點。共決定起訴796037人,同比上升18.2%;決定不起訴133868人,同比上升34.8%,不起訴率14.4%,同比增加1.6個百分點。

從起訴罪名看,排在第一位的是危險駕駛罪173941人,同比上升54.6%;排在第二位的是盜竊罪97366人,同比上升15.8%;排在第三位的是詐騙罪51997人,同比下降10.5%;排在第四位的是開設賭場罪40217人,同比上升42.4%;排在第五位的是故意傷害罪40025人,同比上升11.8%。

從新罪名上看,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17個罪名中,已提起公訴2085人。其中人數較多的罪名有,襲警罪1444人,催收非法債務罪307人,高空拋物罪108人,危險作業罪99人,妨害安全駕駛罪88人。

資料顯示,已辦理的審查起訴案件中,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審結人數佔同期審結人數的85%以上;在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案件中,檢察機關共提出量刑建議579870人,其中確定刑量刑建議516336人,佔提出總數的89%,同比增加27個百分點;對檢察機關提出的量刑建議,法院採納人數佔同期提出量刑建議數的95%以上。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孟亞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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