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一家申請不前往紐約州總檢察長辦公室做證人陳述

當地時間3月21日,美國前總統唐納德·特朗普、其女兒伊萬卡·特朗普及其長子小唐納德·特朗普向法院提出申請,希望駁回紐約州總檢察長利蒂希婭·詹姆斯要求特朗普一家前往檢察長辦公室做證人陳述的請求。特朗普一家表示,如果真的要做證人陳述,合適的場合應該是有陪審團在場的法庭上。

特朗普一家申請不前往紐約州總檢察長辦公室做證人陳述

此事件的相關案件是,紐約州總檢察長正在對特朗普團隊可能存在的一些詐騙行為進行調查。此外,同一位檢察長還在對特朗普進行另一起與以上案件不相關的調查,即特朗普是否曾為避稅蓄意壓低資產價值,後又為融資蓄意抬高資產價值。(央視記者 徐德智)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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