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憲法》和《基本法》是香港法治的基石

來源:人民網-港澳頻道 原創稿

人民網訊 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陳茂波5日發表題為《國家憲法日》的司長隨筆表示,《憲法》和《基本法》是香港法治的基石。《憲法》確立了國家的憲制秩序,也是《基本法》的立法依據和權力來源。正確認識及瞭解《憲法》,更有利於全面、準確認識香港的憲制秩序及“一國兩制”的原則。原文如下:

昨天是國家憲法日,特區政府和中聯辦合辦了座談會,以“憲法與‘一國兩制’”為主題,探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與“一國兩制”的關係,以及香港如何在《憲法》的框架下更好落實“一國兩制”。我昨天也收看了直播,加強學習。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憲法》確立了國家的憲制秩序,也是《基本法》的立法依據和權力來源。《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區的憲制基礎。“一國兩制”的方針、《基本法》的存在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設立,依據都是源自《憲法》的授權。

《憲法》第一條確立了國家的制度,當中訂明“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憲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

《憲法》第六十二條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的規定中,第14項規定“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由此確立了構建“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憲制根基。

換句話說,沒有《憲法》的授權,就沒有“一國兩制”和《基本法》,也就沒有香港特區的成立,更沒有香港迴歸時的平穩過渡和政權順利交接。《憲法》和《基本法》是香港法治的基石。正確認識及瞭解《憲法》,更有利於我們全面、準確認識香港的憲制秩序及“一國兩制”的原則。

從《憲法》的角度看,擁護特別行政區的憲制秩序,就必須尊重國家的社會主義制度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否則特區亦無從存在。事實上,從訂立《香港國安法》到完善選舉制度,都是根據《憲法》規定進行,在關鍵時刻讓香港局勢迅速由亂轉治,並開啟由治及興的新里程。《憲法》及《基本法》讓香港在穩定安寧時期充分發揮“一國兩制”的優勢謀發展,在動盪時期更能撥亂反正、保護社會及整體市民的根本利益。《憲法》和《基本法》讓“一國兩制”行穩致遠,保持香港的長期繁榮和穩定。

“一國兩制”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顯著制度優勢之一,也讓香港堅定的、穩步的走過了迴歸祖國以來二十多年的歲月。明年是香港迴歸二十五週年,在“一國兩制”實踐的路途上,過去雖然曾出現波濤,但不爭的事實是香港有了長足的發展,並朝著更穩定繁榮的美好將來邁進。處身百年未見之大變局,國家正持續穩定興旺的發展,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道路上,香港將繼續發揮獨特的角色和積極的作用。在《憲法》和《基本法》的引導與保障下,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積極融入國家發展大局,與內地優勢互補、協同發展,香港的明天將會更加美好,在中國夢裡面可以實現我們的香港夢。

一國是根,根深才能葉茂。守好一國原則,兩制才能執行得好。香港的繁榮發展,繫於堅持愛國者治港原則;要提升管治效能,需要行政主導的治理體系。良政善治,需要大家的積極參與。還有兩星期便是立法會選舉,希望大家積極響應,投票選出賢能之士,為香港的繁榮發展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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