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不是少數人的富裕或整齊劃一的平均主義
最近,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共同富裕”問題的研究部署及相關判斷,引發了理論界和政策界的廣泛關注和熱烈討論。實際上,這次會議既是對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關於到2035 年“人的全面發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精神的貫徹落實,也是我們党進一步深化對“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認識的重要部署。
實現共同富裕,是馬克思主義關於社會主義構想的一個根本目標。我們知道,馬克思一生的所有理論體系,可以用一句話來概括,那就是:透過階級鬥爭,消滅資產階級,消滅私有制,建立一個人人平等、沒有剝削、共同富裕的社會主義國家,並最終實現共產主義。由此可見,推動廣大人民實現共同富裕,是中國共產黨建立一開始就堅持的理想和信仰。
那麼,究竟如何理解共同富裕的基本內涵?我們結合馬克思主義關於社會主義本質的基本理論,可從三個角度加以理解:第一個角度,共同富裕是建立在社會主義國家生產力高度發達基礎上的富裕。試想,一個社會主義國家若沒有強大的社會生產力,沒有極大豐富的物質財富基礎,何來富裕?更談不上共同富裕了。第二個角度,共同富裕是人人平等但並不排除人與人之間有差別的富裕。人人平等並不意味著每個人之間沒有差別,也並不代表是整齊劃一的平均主義。馬克思主義所倡導的平等是指“一切人,或至少是一個國家的一切公民,或一個社會的一切成員,都應當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會地位”。第三個角度,共同富裕是消滅了階級剝削,而不是少數人剝削大多數人獲得財富的富裕。若在社會主義國家出現“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的現象,顯然不是共同富裕,也不符合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朱門”
為什麼“酒肉臭”,按照馬克思主義的階級觀點,是因為階級剝削而來。正如鄧小平同志所指出的:“社會主義的本質,是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最終達到共同富裕。”隨之而來的問題是,社會主義共同富裕的基本標準是什麼?從學術界對這一主題的研究來看,目前並沒有形成統一的認識。要想提出對任何一件事物的劃分標準,有兩種基本方法:一種是定量方法,即用數量的方式來度量、界定或評判事物,這往往需要用到數理統計的知識;另一種是定性方法,即邏輯的方式來闡釋或分析事物,這一方式更多地用到人的邏輯抽象思維能力,往往用分類或分層的方法來認識事物。現階段,理論界鮮有從定量角度研究共同富裕的基本標準問題。
根據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和中央檔案精神,我們可從定性的角度,將社會共同富裕的基本標準界定為四個方面:一是物質層面,人民普遍達到生活富裕富足,社會生產力高度發達;二是精神層面,人民普遍達到自信自強,精神文化豐富而充裕;三是生態層面,環境普遍宜居宜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四是社會層面,人民普遍和諧和睦,公共服務普及普惠,真正實現了馬克思主義所講的“人的全面發展”,廣大百姓能夠共享社會主義國家改革發展成果和幸福美好生活。
根據以上分析,實現社會主義國家共同富裕的基本路徑,就比較清晰了。具體來看,有以下四個方面的主要著力點:第一,大力發展社會主義生產力。要堅持基本經濟制度,立足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先富帶後富、幫後富,重點鼓勵辛勤勞動、合法經營、敢於創業的致富帶頭人。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增強區域發展的平衡性,強化行業發展的協調
性。當然,有人會提出疑問,在社會主義初級階級存不存在剝削?按照馬克思主義關於剝削的定義,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無疑是存在這一現象的。但隨著社會生產力的逐步提高,待真正到了共同富裕階段,階級剝削現象就會隨之而消失。這也說明了實現共同富裕具有階段性,需要付出艱苦的努力。第二,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要促進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強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多層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要加強促進共同富裕輿論引導,為促進共同富裕提供良好輿論環境。要著眼於提升我國的文化軟實力、塑造社會新風尚,全面提高人的文明程度,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廣為踐行,人文精神凝聚力顯著增強,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豐富,打造新時代文化高地,形成推動社會主義共同富裕更基本、更深層、更持久的動力。
第三,更快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人與自然是生命共同體,這是生態文明新形態,也是實現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要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持走生態優先、綠色低碳的發展道路,從根本上解決生態環境問題,以碳達峰碳中和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要在更高水平上實現生態惠民、生態利民、生態為民,可加快探索構建數字化和綠色發展相融合的生態經濟體系,促進經濟、文化與生態的相統一。
第四,構建更高水平的社會公共服務體系。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建立科學的公共政策體系,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同時統籌需要和可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經濟發展和財力可持續的基礎之上,重點加強基礎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設。加快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加大稅收、社保、轉移支付等調節力度並提高精準性,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比重,增加低收入群體收入,合理調節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形成中間大、兩頭小的橄欖型分配結構,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促進人的全面發展。
透過以上分析,我們可充分看到,實現社會主義共同富裕,是全體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眾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數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齊劃一的平均主義,根本不需要透過“劫富濟貧”來實現共同富裕。這是因為我們可透過大力發展社會主義生產力,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更快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構建更高水平的社會公共服務體系等途徑來分階段地實現共同富裕。由此,那種“共同富裕需要劫富濟貧”的論調也就不攻自破了。
(作者系中共中央黨校經濟學部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