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晚,
北京朝陽警方通報稱,
李某迪因嫖娼被行政拘留,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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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後,
人民日報釋出微博表示,
李某迪為著名鋼琴家李雲迪。
朝陽警方通報釋出之前,
平安北京就已釋出微博:
這個世界的確不止黑白兩色,
但一定要分清和劃清黑與白。
這個,
絕對不可以錯……
李雲迪曾說:
“我的人生不只有黑白。”
資料顯示,李雲迪1982年10月7日出生於中國重慶,鋼琴演奏者。他是首位登上美國財經權威報章《華爾街日報》及有日本“時代雜誌”之稱的《AERA》封面故事的中國鋼琴家;他是首位被杜莎夫人蠟像館挑選為名人蠟像的中國鋼琴家;他更是首位與柏林愛樂樂團發行現場錄音的中國鋼琴家。
多年來,李雲迪獲獎無數,且擁有不少社會榮譽和職務。
2000年,18歲的李雲迪獲得有“鋼琴奧運”之稱的肖邦國際鋼琴比賽冠軍。
2001年,首登中央電視臺春節聯歡晚會舞臺。
2003年,李雲迪發行專輯《李斯特鋼琴精選集》,該專輯獲得德國古典回聲獎和《紐約時報》年度唱片獎。
2009年,李雲迪當選重慶形象大使。
2015年,李雲迪受邀擔任第17屆肖邦國際鋼琴比賽評委。
2019年,李雲迪獲得波蘭“榮耀藝術”文化勳章金質獎章。
截至2021年,李雲迪五次登央視春晚。
2021年8月12日,李雲迪參加音樂競演節目《披荊斬棘的哥哥》。
10月22日一早,
中國音樂家協會官網釋出宣告稱,
李雲迪嫖娼被拘留一事
產生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依據《中國音樂家協會章程》第二十五條規定,
經協會秘書長辦公會研究決定,
取消其會員資格。
大熱節目“打馬”、下架!
值得注意的是,昨天中午,李雲迪還在自己的個人微博上,給參與的節目《披荊斬棘的哥哥》打CALL:“今天聽‘演唱會’,下次來聽演奏會!”
目前,該期節目已將李雲迪的表演片段“打馬”處理。《披荊斬棘的哥哥》前8期、第9期下、第10期節目均已下架,僅剩李雲迪未參與的“第9期上”和已將李雲迪“打馬”處理的“第11期”。
嫖娼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嫖娼行為雖然不構成犯罪,但可能會受到治安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規定: 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如果嫖娼涉及以下情節,可能構成犯罪:
1、嫖宿幼女。如果行為人明知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而與其發生性關係,不論幼女是否自願,均應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以強姦罪定罪處罰。
2、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賣淫、嫖娼的,涉嫌傳播性病罪。《刑法》第三百六十條規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賣淫、嫖娼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此外,除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規定外,對於嫖娼被拘留的人員,在相關行業要求、道德標準方面,也需要承擔不良後果。例如,對於演藝人員而言,相較法律制裁,行業抵制及公眾道德譴責帶來的後果更為嚴重。
今年2月,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發布《演出行業演藝人員從業自律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演藝人員應當自覺遵守的從業規範,規範包括10項義務性、責任性條款以及15項禁止性條款。
《辦法》第八條規定,演藝人員不得出現“違背倫理道德或者社會公序良俗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情形”以及“法律、行政法規明文禁止的其他情形”。同時,根據《辦法》第十五條,對“違反從業規範的演藝人員”,中國演出行業協會可以採取的自律懲戒措施包括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取消相關評比資格,還可以實施不同程度的行業聯合抵制,甚至“跨行業聯合懲戒”,也就是我們熟知的“封殺”。
央視網評
李雲迪跌落神壇完全是自作孽!
顏值不是違法的擋箭牌,才藝也不是胡來的護身符。“鋼琴王子”李雲迪嫖娼被抓,再次給某些視國法為無物的明星大腕敲響警鐘:遵紀守法是做人的底線。誰敢於突破底線,挑戰國法和公德,就是自作孽不可活!
一個時期以來,某些明星大腕頻頻挑戰社會良知、道義乃至法律尊嚴。這些被捧上天的人生活在虛幻之中,已經找不到北了。但嚴酷的現實卻讓這些人打回原形,有的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有的則聲名狼藉,早已混不下去。就是在這樣激濁揚清的大背景下,這位堂堂的李雲迪居然飛蛾撲火,再次以身試法,給社會添了一把猛料,這不能不令人驚詫,也讓人感到痛心。
看到這樣的新聞,有時幾乎難以置信。明星大腕即便做不到德藝雙馨,也不該淪落至此、自取其辱啊!希望明星們潔身自好,類似李雲迪的猛料應該少一些了!
網友:
唏噓!大好前程被自己作沒了
朝陽群眾有多厲害?
據中國文化管理協會網路文化工委釋出,據統計,從2014年開始,李代沫、張元、寧財神、張耀揚、高虎、尹相傑、王學兵、張博、黃海波和王全安等,均遭北京朝陽群眾舉報,後被警方查處。
琴鍵彈錯了可以重來
人生道路可得認準黑白
來源:新民晚報(xmwb1929)綜合平安北京朝陽、平安北京、人民日報微博、中國音樂家協會網站、央視新聞客戶端、東方網、法治日報、每日經濟新聞、網友評論等
編輯:龔紫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