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751萬名失信被執行人迫於信用懲戒壓力自動履行義務

  中新網3月9日電 最高法今日舉辦2021年全國“兩會”《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解讀系列訪談。最高法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劉貴祥在訪談中透露,截至2020年12月,全國共有751萬名失信被執行人迫於信用懲戒壓力自動履行了義務,生效法律文書的自動履行率逐年提高,執行難度總體下降。

  劉貴祥表示,人民法院針對各種執行失信行為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獨具中國特色的執行制度、執行機制、執行模式。

  首先,充分發揮我國的制度優勢、體制優勢,形成在黨的集中統一領導下,各方面齊抓共管的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的工作格局。

  其次,藉助現代資訊科技建立覆蓋全國及所有財產形式,四級法院都能應用的查控系統,基本實現對被執行人財產的一網打盡,解決查人找物問題。

  再次,建立有60多個部門參加的信用懲戒體系。透過聯合信用懲戒,使失信被執行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此外,透過限制出境、司法拘留、追究拒執罪等強制措施,加大對嚴重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讓失信者心有所戒,行有所斂,違有所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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