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這與相關的法律法規有衝突,但這是行業內很普遍的操作。”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了平安銀行荊州分行原副行長朱小容、原客戶經理代正傑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違法發放貸款、挪用資金案的二審判決書。兩人利用所謂的行業“慣例”,違法發放貸款2000萬元,並利用這筆貸款以“吃息差”的方式受賄231.41萬元,最終,兩人均被判刑。
明知法律不允許,為何觸碰法網?“行業內很普遍”“別人都這樣做”,是兩人知法犯法的藉口。看得多了就慢慢習慣、慢慢接受,逐漸產生從眾心理,乃至自我暗示、自我麻痺,認為沿襲“慣例”就不算錯誤。兩人認為,經過一番變通,既幫企業解了燃眉之急,也為自己增加收益,一舉兩得。豈不知,法律法規不容變通,紅線不能觸碰。遊離於法律之外的所謂“慣例”,實乃行業中的歪風邪氣,擾亂了金融市場的正常秩序。
黨員幹部行使公權力,更應堅決摒棄所謂的“慣例”。翻看眾多落馬乾部的懺悔錄,不少是因為“別人都這樣做”,就隨波逐流犯了錯誤。有的怕被說“不合群”,耽誤“進步”,不敢堅持原則,選擇同流合汙;有的認為“法不責眾”,明明知道不可為且清楚面臨的後果,但依然心存僥倖;有的潛意識裡認同所謂的“慣例”,錯誤地認為這是社會常態,不做白不做。於是,企業老闆請吃,同事去就跟著去;下屬送紅包,別人收就跟著收。到頭來,“慣例”越開越廣,底線越來越松。
依循“慣例”破紅線,無非是期望透過非常手段獲得非常回報,歸根結底還是貪慾戰勝了敬畏之心。正如朱小容、代正傑案,200多萬元的鉅額利息才是他們違法操作的主要動因。再看看那些鋌而走險的幹部們,“慣例”從來都只是他們自欺欺人的“麻醉劑”,牟取不義之財才是讓他們遵從“慣例”、破紀違法的真實原因。
“慣例”絕不能成為違紀違法的藉口,更不能成為逃避處罰的理由。這也警醒廣大黨員幹部,要增強紀法意識、底線思維,任何時候都要保持足夠的定力和清醒的頭腦,要敢於同不正常的“慣例”作鬥爭,不做縱容違紀違法的看客,更不做隨波逐流的違紀違法者。
【編輯:葉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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