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現金支付一石激起千層浪,阿里推出的“無現金支付周”,已引來了央行的約談和緊急發文。
微信自2015年便已推出8月8日為無現金日,支付寶今年則搶先趕在8月1號-8月8日推出了“無現金城市周”。微信和支付寶兩大巨頭對於無現金營銷活動的“較勁”,將本已滲透人們生活的無現金支付推上了風口浪尖。
對人民幣流通負有管理責任的央行,對此是何態度?
券商中國記者從一位央行人士瞭解到,近日,央行總行對各分支行下發通知稱,最近一些地區推進的無現金支付方式,與螞蟻金服等合作建立無現金城市等活動,其中的一些宣傳主題和做法干擾了人民幣流通,社會反響較大,對社會公眾產生較大誤解。央行要求各地抓緊行動,依法對不合適的提法、做法進行糾正和引導。
“央行武漢分行此前對轄內無現金城市周活動的及時糾正,得到了總行領導的認可,所以央行總行要求各分支行參照武漢分行的做法,加強對轄內無現金支付方式的指導。”上述央行內部人士稱。
不過,截至記者發稿前,央行尚未就相關內容做出正式回應。
央行約談螞蟻金服提三點要求
今年年初,支付寶就曾提出將推動我國在未來5年內進入“無現金社會”。8月1日至8日,支付寶宣佈多個城市舉辦“無現金城市周”大規模營銷活動;同時,微信支付也宣佈開啟“88無現金日”活動。
為鼓勵消費者線上下消費時使用移動支付,支付寶和微信支付都投入巨資,以鼓勵金、代金券和返現紅包等形式,引導消費者加大對無現金支付方式的選擇。
就在兩大網際網路巨頭高調宣佈推廣無現金支付活動的同時,央行也在密切關注並跟蹤事態的發展。據瞭解,央行副行長範一飛在7月24日至25日召開的央行2017年分支行行長座談會上就明確提出,“對社會上片面強調非現金支付的行為,要加強宣傳引導和規範”。
隨後,有部分分支行針對轄內商戶拒收人民幣行為採取措施。根據媒體報道,珠海一家麵館因只接受手機支付而“謝絕現金”,被央行珠海支行認定為“拒收人民幣”的違法行為。
央行珠海支行方面表示,“謝絕現金”的做法屬於拒收人民幣情形,是一種違法行為。消費後用任何一種電子方式支付都是可以的,但不可以拒絕現金支付,目前各種電子支付方式對現金使用有較大沖擊,該面館現象為新生現象,尚未有具體的法規進行懲處。
券商中國記者從上述央行內部人士獨家瞭解到,7月底,央行武漢分行約談螞蟻金服公關部負責人,告知人民幣管理相關法律制度,明確提出三點要求:
一是在無現金城市周活動中去掉“無現金”字眼;
二是撤掉所有含有“無現金”字眼的宣傳標語;
三是公開告知參與商戶不得拒收人民幣現金、尊重消費者支付方式的選擇權。
此外,為了得到其他政府部門的配合,央行武漢分行還致函武漢市政府,提請政府部門在宣傳“無現金城市周”活動中慎言“無現金城市”,協調當地工商部門對以“無現金城市”名義拒收人民幣現金的經營行為進行管理或處置,確保人民幣在武漢地區正常流通。
螞蟻金服已做改變
央行的約談和輿論的壓力對螞蟻金服產生了影響。
記者發現,螞蟻金服已將“無現金周”的說法改為了移動支付“黃金週”。
與此同時,阿里巴巴旗下的線下生鮮超市盒馬鮮生也對曾經提出的“不收人民幣現金”的規定作出調整。阿里巴巴新零售公關負責人對券商中國記者表示,為了更加便利老年群體消費,繼上海10家門店專設現金代付通道後,目前北京的兩家實體店也啟動了現金代付通道。
“移動支付提供了現金之外的一個補充,不論是老年人還是三四五線城市,不論是商業消費還是交通出行,人們擁抱移動支付的速度在不斷加快。”支付寶方面表示。此外,支付寶方面還表示,因為現金依舊是最基礎、通用的消費方式,支付寶也鼓勵合作商家為使用現金的消費者提供同樣的便利。
不過,從概念本身看,“無現金”這樣的提法確實存在不嚴謹和不科學的地方。
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員董希淼近日撰文表示,強調“無現金”,不但已經出現拒絕現金的行為,也容易讓普通老百姓誤以為現金會消失了。以是否使用現金為標準,通常可將支付分為現金支付和非現金支付。因此,下一步應該少用或不用“無現金”字眼,改用“非現金”支付。
無現金支付是繞不過的檻
輿論持續關注商戶拒收人民幣現金究竟是否合法,背後實則反映的是制度落後於現實發展的尷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以及《中華人民幣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本條例所稱人民幣,是指中國人民銀行依法發行的貨幣,包括紙幣和硬幣”、“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以人民幣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
一位研究央行政策的資深分析人士對券商中國記者解釋,按照上述法律,我國的法定貨幣就是特指人民幣紙幣和硬幣,透過微信和支付寶支付,實際是用人民幣存款來支付。而存款是一種金融工具,雖然作為貨幣來統計,但是本身並不是法定貨幣。
也有聲音認為,2000年出臺的《人民幣管理條例》中的部分規定已經落後於現實發展,目前人民幣作為貨幣的定義範疇,已遠遠超出紙幣和硬幣等現鈔的概念,電子貨幣也應算是廣義現金的一種形式。
“目前監管部門內部對推廣非現金支付,甚至是一些商家拒收現金的行為,也未達到統一共識,畢竟原有的人民幣管理的相關制度條例已經落後於現實,有爭議也很正常。目前來看,在加強對支付機構監管和視窗指導,以及尊重市場發展方面,監管部門還是平衡得比較好。”一接近央行人士稱。
實際上,截至目前,央行仍未就非現金支付的爭議公開做出法律意義上的解釋和官方說明。即便最近連續有媒體援引央行有關人士的說法或觀點,但這些觀點並未得到央行官方的確認。
董希淼稱,在我國,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多種支付結算方式將繼續共同存在。因此,在非現金支付體系建設過程中,一方面要肯定非現金支付的意義,加大支付結算知識普及,加強對各類支付結算方式的宣傳推廣,讓更多公眾瞭解各種非現金支付結算方式的特點;另一方面,要充分尊重公眾支付結算習慣,包括使用現金支付的習慣,由公眾自主選擇適合自己的支付結算方式。與此同時,下一步應央行牽頭,商業銀行、支付機構、清算組織等共同參與,進一步完善支付基礎設施,規範發展支付服務組織,健全社會信用體系,逐步提高非現金支付結算比例。
(來源:券商中國)
原標題:你多久沒碰現金了?央行對無現金支付最新定調,武漢分行約談螞蟻金服提三大要求,各分行或推行
(編輯:畢鳳至)
8月6日新聞,據天空部落格報導,日前,央行下發檔案,明白請求非銀付出機構收集付出營業由直連形式遷徙至網聯平臺處置,並劃定2018年6月30日,一切收集付出營業全體經由過程網聯平臺處置。
央行:來歲6月30日起一切收集付出要經由過程網聯
報導稱,《中國人民銀行付出結算司對於將非銀行付出機構收集付出營業由直連形式遷徙至網聯平臺處置的關照》表現,各銀行和付出機構應於2017年10月15日前實現接入網聯平臺和營業遷徙的相干準備事情;爾後網聯將構造展開接入事情,終極在2018年6月30日起,付出機構受理的觸及銀行賬戶收集付出營業全體經由過程網聯平臺處置。
央行相干負責人此前曾地下表現,網聯的樹立將改正付出機構違規從事跨行清理營業,轉變今朝付出機構與銀行多頭銜接展開營業的環境,以勤儉銜接本錢,進步清理效力,保證客戶資金平安,也有利於監管部門對社會資金流向的及時監測。
據悉,此前,多家上市公司宣佈的通知佈告表現,包含央行清理總中間、財付通、付出寶、銀聯商務等在內的45家機構於7月28日簽訂了《網聯清理有限公司設立協定書》,擬配合提議設立網聯。
本次在股權結構的設計上,央行係為第一大股東,其餘國有機構也盤踞大比例股分。據悉,網聯註冊資本為人民幣20億元整,協定各方均以泉幣出資,出資額分3期交納,出資比例分別為50%、30%和20%。詳細光陰以網聯收回的交納出資關照為準。
依照傳播的“網聯清理股分有限公司第1期股東出資明細表”來看,第一期45家機構實繳出資10億元。中國人民銀行清理中間本次實繳出資額達1.2億元,佔比達12%,為第一大股東。梧桐樹投資平臺有限責任公司(國度外匯管理局直屬機構)本次出資1億元,股權佔比達10%,居第二。付出寶和財付通股分同列第三方大股東,佔比9.61%。京東旗下網銀線上緊隨厥後佔比4.71%。
(2017-08-06)
在支付行業,“嚴監管”和“強服務”,就像硬幣的兩面,維護著行業的健康執行和發展。
一方面,我國支付清算行業發展迅速,業務增量全球第一。據《中國支付清算行業執行報告(2017)》顯示,2016年全國共辦理非現金支付業務1251.11億筆,金額3687.24萬億元,同比分別增長32.64%和6.91%,為社會提供快捷的支付清算服務。
另一方面,作為支付清算行業的組織者、監督者、執行者和推動者,人民銀行強化監管,嚴格整治第三方支付市場亂象,連出“重拳”,今年已對多家支付機構開出罰單,包括支付寶、財付通這兩家支付巨頭,並登出了多家非銀行支付機構的《支付業務許可證》。
近日,《中國金融家》記者特邀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樊爽文接受專訪,請他講解支付市場“嚴監管”與“強服務”取得的成果以及未來新動向。
樊爽文
支付市場呈現多元化主體並存格局
《中國金融家》:我國支付行業的變革與創新日新月異,發展迅速。請您介紹一下目前我國支付清算市場的發展現狀。
樊爽文:伴隨網路通訊技術的進步和廣泛應用,一貫活躍的支付服務市場迎來了新的歷史發展機遇。人民銀行不斷推動支付服務主體多元化發展,加強支付基礎設施建設,鼓勵非現金支付工具的推廣和創新,完善規章制度和監督管理,防範支付體系風險,促進支付服務市場煥發出新的活力。
一是人民銀行跨行支付系統發揮核心作用。2005年以來,人民銀行相繼建設運行了大、小額支付系統、全國支票影像交換系統、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等重要業務系統,為各金融市場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公共清算平臺,加速社會資金週轉,促進經濟金融發展。目前,全國各銀行機構法人均已直接或間接接入人民銀行跨行支付系統。2016年,人民銀行執行的支付系統共處理支付業務80.09億筆,金額3821.35萬億元。其中,大額支付系統處理業務8.26億筆,金額3616.30萬億元,相當於當年GDP的近50倍,是社會整體資金運轉的大動脈。2010年開始建設的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為商業銀行的網上銀行業務提供實時清結算服務,走在了國際同行的前列。
二是銀行業金融機構是支付產業的主力軍。可以說,支付服務傳統上是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一項基本業務。依託發達的行內業務系統,藉助傳統櫃檯渠道和新興的網上支付、移動支付等電子支付方式,近4000家銀行機構為廣大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提供支付服務。
三是特許清算機構在特定領域提供清算服務。為提高服務效率,人民銀行先後批准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城商行資金清算中心、農信銀資金清算中心有限責任公司等3家非金融機構提供銀行卡異地跨行清算、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資金匯劃業務,成為央行跨行清算業務的補充力量。此外,為滿足形勢發展的需要,國務院近日釋出《關於實施銀行卡清算機構准入管理的決定》,進一步放開了銀行卡清算市場。
四是非銀行支付機構在零售支付中發揮重要補充作用。近年來,藉助電子商務的興起,非銀行支付機構(以下簡稱支付機構)運用網際網路、行動通訊等新興資訊科技,充分發揮反應靈敏、機制靈活的優勢,依靠其強有力的客戶粘合力,提供了豐富多樣的個性化支付產品,並與貨幣基金、保險等其他行業相互結合,在小額零售支付服務領域發揮了重要補充作用,規模經濟效應和社會效應明顯。支付機構跨界經營並在傳統金融服務領域與商業銀行競爭的趨勢已經顯現。2016年,支付機構業務規模達1,854.76億筆、119.51萬億元;其中,移動支付的發展尤為迅猛,共發生971.5億筆、50.86萬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43倍和1.33倍。與銀行業金融機構處理的支付業務相比,具有筆數多、金額小的顯著特點,在小額、快捷、便民的小微支付服務方面已形成優勢。
構建“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公司治理”的監管體系
《中國金融家》:2016年是人民銀行“強化支付監管、防範支付風險”的“監管年”,請問人民銀行是出於何種考慮,開展這一行動的?總體上取得哪些成果?
樊爽文:多年來,人民銀行大力推進監管改革,創新監管手段,遵循“規範發展與鼓勵創新”並重的監管思路,著力構建“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公司治理”的一體化監管體系和工作機制。但隨著市場競爭日趨激烈,不同支付服務市場主體因利益訴求不同,發展路徑出現分化,部分機構有章不循、無序競爭,破壞了行業秩序、影響了市場公平;同時,技術進步深刻影響著支付業務的發展,支付業務創新週期縮短,風險相伴而生,風險傳導方式日益複雜。支付服務行業在快速發展的程序中在資金安全、客戶資訊保護、支付系統建設等方面均暴露出了不同程度的風險。因此,2016年以來,人民銀行大力推進“強化支付監管、防範支付風險”,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監管,狠抓落實,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經過一系列工作,目前支付行業頂層設計基本完成,支付監管工作機制基本建立,專項打擊治理行動成效顯著。
《中國金融家》:那麼,2016年以來,經過強化監管,在支付清算行業完成了哪些頂層設計?
樊爽文:在這方面,一是正式實施並進一步完善個人銀行賬戶分類管理機制。2016年,人民銀行以落實銀行賬戶實名制和保護存款人合法權益為核心,按照鼓勵創新與防範風險相協調的管理思路,兼顧個人支付的安全性和便捷性,全面推進個人賬戶分類管理。
二是建立備付金集中存管模式。客戶備付金管理是支付機構監管的重中之重。針對客戶備付金規模巨大、存放分散、風險頻出等實際問題,人民銀行積極落實國務院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要求,多方論證集中存管工作機制,確定將部分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首次交存的平均比例為20%左右,為最終實現客戶備付金全部集中存管打下堅實基礎。集中存管制度的實施將有利於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還原支付機構的業務本源,促進支付服務市場健康、有序、長遠發展。
三是大力推進信用卡定價機制及相關制度改革。人民銀行從推進信用卡利率和息費規則市場化、提升預借現金服務質量、加強持卡人權益保護等方面,引導商業銀行建立差異化、個性化的信用卡產品和服務體系,促進信用卡服務創新和良性競爭。按照市場化改革方向,採用“取消商戶分類”、“借貸分離”思路進一步完善刷卡手續費定價機制,有效降低髮卡行服務費和網路服務費。同時,會同多部門出臺《關於促進銀行卡清算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完成銀行卡清算機構准入管理配套制度建設,有序推進清算市場開放。
《中國金融家》:請您介紹一下支付監管工作建立了怎樣的有效機制?
樊爽文:一是重塑政府監管權威。2016年人民銀行重典治亂、重拳頻出,統籌實施重點領域專項整治和對市場主體的組合檢查。針對部分機構無證經營支付業務問題,人民銀行會同12個部門制定專門方案,組織開展風險專項整治,取得明顯成效,截至2017年5月31日,全國已摸排確認的無證經營支付業務機構共243家。目前,處於核查取證階段的無證機構有28家,已進入清理整頓階段的有215家,其中137已完成整改,27家正在整改中,51家已被出具行政認定意見並移交工商、公安等相關部門,8家已由公安機關立案查處。打好突擊檢查、專項檢查、隨機抽查和現場核查的組合拳,開展5次大規模行動整治市場違規。在突擊檢查中,由總行支付司對4家銀行、2家支付機構實施突擊檢查,並對其違規行為作出近5000萬元的行政處罰,各分支行也積極配合,嚴格執法,有效警示了違法違規行為。在強化政府監管的過程中,人民銀行積極加強與其他政府部門的合作。2016年人民銀行建立健全聯合整治支付結算重大違法犯罪工作機制,與公安部成立聯合整治支付結算重大違法犯罪辦公室,建立支付結算重大案件通報和協查機制,對支付結算違法違法行為實施刑事偵查與行政調查“雙查”,加合力加大政府監管力度。
二是創新分類監管模式。人民銀行在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基礎上,於2016年建立支付機構分類評級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分類評級工作。根據評級結果,確定監管重點,採取差異化的監管措施。對於A類機構,實名制實現比例達到95%以上的,實施支付額度和核實手段等方面的監管獎勵;對於D類機構,予以重點監管關注,可以責令停辦全部或部分業務;對於E類機構,限期整改不到位的,登出支付業務許可證。出臺這些措施的目的在於有效配置監管資源,激勵支付機構增強合規意識、加強風險管理,促進其可持續發展。
三是完善市場退出機制。2016年,人民銀行繼續把“能進能出”作為市場監管常態,加大市場退出力度。除透過分類評級加大機構市場退出壓力外,還透過支付業務許可證續展工作,遵循“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提高質量、有序發展”的原則,推動機構合併、調減業務範圍、登出許可證等方式增加市場退出渠道。截至2017年7月,穩妥開展四批支付機構業務續展,共197家機構提交續展申請,人民銀行對10家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機構不予續展,在續展過程中對10家機構實現合併。合併完成後,持證機構總數將由271家調減至247家。
四是發揮行業自律作用。行業自律是政府監管的有效補充。2016年,人民銀行指導支付清算協會配合監管要求,進一步暢通政策傳導,在銀行卡、防範電信網路詐騙等方面加強市場治理;完善自律體系,創新自律管理方式;加強政策溝通協調,維護行業和消費者利益;推進會員服務精細化,督促會員強化自我管理,完善公司治理,不斷提高持續經營和合規經營水平。
五是構建社會監督機制。釋出支付結算違法違規行為舉報獎勵制度,指導支付清算協會制定實施細則、開發建設執行舉報平臺,受理社會舉報,將支付違規行為置身於社會監督的“天羅地網”之中。截至2016年底,舉報平臺累計收到舉報1832件,受理合規舉報540件,移送人民銀行24件,社會監督機制初顯成效。
今年以來,支付行業不斷創新,提升服務效能,滿足社會金融需求。圖為5月27日,中國銀聯聯合商業銀行共同推出雲閃付二維碼產品。
《中國金融家》:整治支付市場亂象,打擊違法犯罪行為,事關百姓的切身利益。請問人民銀行在專項打擊治理行動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樊爽文:可以說,專項打擊治理行動成效顯著。為落實國務院工作部署和《關於防範和打擊電信網路詐騙犯罪的通告》要求,中國人民銀行快速響應、迅速行動,積極籌劃工作措施,強化系統治理和源頭治理,築牢金融業支付結算安全防線,阻斷電信網路詐騙的資金轉移通道,新型電信網路詐騙案件高發態勢得到有效遏制,切實維護了社會公眾財產安全,贏得了社會公眾的普遍認可,得到黨中央、國務院相關領導同志的肯定。
一是打贏電信網路詐騙“阻擊戰”。為針對電信詐騙暴露出的支付環節問題,人民銀行印發了《關於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範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銀髮〔2016〕261號),從強化賬戶實名制、加強轉賬管理等方面提出延遲ATM轉賬到賬時間等20項具體措施,為社會各界合力圍剿電信網路詐騙作出了重要貢獻。截至2017年2月底,銀行為個人撤銷ATM電信網路詐騙轉賬1181筆,為群眾挽回資金損失1285萬元;銀行和支付機構拒絕異常開戶申請13萬人次;暫停和撤銷多人共用同一電話號碼且無法說明合理性的賬戶1073萬戶。
二是打造受騙資金查控“制高點”。人民銀行會同公安部等建立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涉案賬戶緊急止付和快速凍結機制,建成執行“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交易風險事件管理平臺”,大幅提升公安機關查詢、止付和凍結涉案賬戶的效率,有效切斷電信詐騙資金鍊。截至2016年底,全國共有3675家銀行和111家支付機構接入,共辦理查詢、止付和凍結業務94萬筆,最大一筆止付金額達到2076萬元,成效立竿見影。
三是打響整治非法買賣銀行卡資訊“攻堅戰”。在堵塞受騙資金轉移渠道的同時,人民銀行還會同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工商總局、中國銀監會和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聯合下發通知,開展聯合整治非法買賣銀行卡資訊專項整治行動,切實保護社會公眾銀行卡資訊保安,維護持卡人的合法權益,營造安全穩定的金融環境。
新常態下的“嚴監管”
《中國金融家》:經濟新常態下,支付行業呈現出哪些新特點和新變化?下一步,人民銀行將從哪幾個方面加強監管,促進支付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樊爽文:新常態下,支付行業格局在改革創新中加快了調整。支付行業發展繼續呈現複雜性與不確定性等特點。首先是合規風險。一些支付機構借業務創新之名繞開監管,利用不同的監管標準套利甚至違規經營,嚴重損害支付服務市場的公平公正。另一方面,在監管高壓下已受到打擊懲處的違規機構仍可能利用監管盲區,重操舊業,死灰復燃。第二是操作風險。部分機構對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操作風險仍然理解不清、認識不全、把握不透,把出現的操作風險事件當成是偶發區域性事件,沒有對自身的公司治理結構、內控制度、員工管理、考核激勵機制等進行反思,造成特約商戶及終端管理缺位、客戶資訊洩露、業務系統故障等嚴重後果。第三是經營風險。支付行業不可能獨立於外部社會環境存在,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依然複雜嚴峻。一方面,少數盈利與抗風險能力較差的支付服務主體可能直接受到外部影響,出現經營困難甚至難以為繼;另一方面,部分機構特別是相關網際網路金融機構,在自身經營困難的情況下,其風險可能傳導至其控制的支付服務主體。第四是業務連續性風險。支付與市場基礎設施的業務連續性直接影響金融穩定,主要機構和特許清算組織的系統安全也同樣關係千家萬戶。如果個別系統因管理、運維等不當中斷服務,甚至可能成為系統性風險的源頭。這些變化對我們的監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在堅持底線思維的同時,採取更富彈性、更具針對性的分類分級監管措施。
下一步,人民銀行將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監管:第一,紮實推進支付結演算法規制度建設。堅持法治思維,研究制定銀行卡清算機構管理工作指南、審查細則,完善銀行卡清算業務相關管理制度。啟動《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法律層級提升工作,研究確定法律層級提升工作方案、主旨原則、框架。加快推進出臺支付機構分級監管、變更、重大事項報告等制度辦法。完善分類評級標準,細化分類評級指標,最佳化有關分值權重。修訂完成《銀行賬戶管理辦法》。研究出臺《關於規範小額支付系統集中代收付業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強化集中代收付業務監管。研究制定《網路安全法》實施指導意見。
第二,繼續推進賬戶改革。推動落實個人銀行賬戶分類管理要求,推進Ⅱ、Ⅲ類銀行賬戶成為線上支付和移動支付的主要渠道。穩步推進全國集中賬戶管理系統建設工作,指導銀行完成相關係統改造和對接,完成人民幣結算賬戶管理系統資料遷移工作。推進聯網核查系統載入失效居民身份證資訊。督促落實《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範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持續協助打擊防範電信網路犯罪。
第三,強化支付服務市場監管。依法對設立銀行卡清算機構的申請進行受理和審批,審慎穩妥推進銀行卡清算市場開放;推動建立銀行卡清算市場監管體系,加強銀行卡清算機構日常監管;組織落實《關於促進銀行卡清算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相關政策。
充分利用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機制,深入開展非銀行支付機構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非銀行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制度。繼續做好非銀行支付機構業務續展和分類評級工作。推廣非銀行支付機構非現場監管系統。
實施專項執法檢查,建立健全“雙隨機”重點抽查工作機制。推進現場檢查工具的研發與完善。依託聯合整治支付結算重大違法犯罪辦公室工作機制,密切與公安、審計等部門協作,調查、處理支付結算重大、典型案件。持續發揮社會公眾監督機制作用,做好信訪與舉報受理工作。充分發揮各方力量,組建支付市場監察隊伍。建立總分行兩級市場監察機制,強化分級分類監管。指導中國支付清算協會建成執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清算平臺,斷開支付機構與銀行直連通道,實現支付機構和商業銀行之間的網路支付業務全部透過平臺處理,確保資金安全。
(2017-07-21)
目前市場上微信和支付寶透過二維碼支付手段,大肆擴張線下市場,實際上衝擊了線下的收單支付市場。此前因為移動支付尚未普及,線上線下各走各的路,完全有著不同的定價體系,特別是線下收單支付一直是政府指導價,96費改以後雖然放開收單費率浮動,但是依然騰挪空間有限。而線上支付市場早已經是市場化,巨頭憑藉優勢資源,搭建超級賬戶體系透過移動支付攻城掠地,特別是費率優勢,傳統的收單機構毫無還手之力,線下收單機構層層潰敗,要麼鋌而走險違規,保持費率降低進行競爭,但是這樣就背上原罪! 線上費率成本遠低於線下費率成本,這公平嗎?哪裡出了問題?線下銀行卡收單有一套成熟的規則體系,這不行那不行,而線上直連導致實際上缺乏監管,自由玩耍的尺度遠大於線下,這公平嗎?哪裡出了問題?這完全是不對等的市場競爭……
其實上個月,央行就針對2家巨頭機構進行緊急約談,要求維護市場公平競爭!
隨後中國清算協會方面正式釋出了關於銀行卡收單市場發展情況的調研報告對37家代表性會員單位(包括21家銀行和16家非銀行支付機構)的書面調研,對我國收單市場基本情況以及會員單位反饋的主要問題進行了摸底,最後正式提出監管政策的差異性在某種程度上有失公允。
一是商業銀行與非銀行支付機構之間的監管政策不統一。商業銀行受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等多部門監管,合規經營要求較高;非銀行支付機構主要由人民銀行監管,兩類收單機構的監管標準存在差異,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商業銀行的產品創新和業務推廣。比如,根據《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銀監2號令)第七十四條規定,“收單銀行不得將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設定為特約商戶的單位結算賬戶,已納入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的除外”。因此商業銀行無法滿足批發市場攤位、個人商戶以及無對公賬戶的非個體工商戶等小微商戶將結算資金結算至對私賬戶的需求,這部分商戶主要由支付機構來發展收單業務。
二是部分創新業務未有明確監管要求。從事傳統線下收單的商業銀行和支付機構需要遵循《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拓展的商戶須有營業執照和相關行政許可,不能線上下拓展個人商戶;而條碼支付等新興模式拓展實體特約商戶和個人商戶,目前尚未有明確的政策約束,在商戶准入門檻以及費率標準方面可自行掌控,監管標準的缺失易導致非公平競爭。
預測接下來條碼支付政策或有重大變革,特別是隨著網聯的正式上線切量,將逐漸的斷開支付機構直連銀行,並定出收費模式,這樣的以保證的監管統一性,維護市場公平競爭。
(2017-07-05)
所謂第三方支付,就是一些和產品所在國家以及國外各大銀行簽約、並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保障的第三方獨立機構提供的交易支援平臺。在透過第三方支付平臺的交易中,買方選購商品後,使用第三方平臺提供的賬戶進行貨款支付,由第三方通知賣家貨款到達、進行發貨;買方檢驗物品後,就可以通知付款給賣家,第三方再將款項轉至賣家賬戶。如銀聯、支付寶、財付通。
第三方支付系統的特徵:
(1)第三方支付平臺是一個為網路交易提供保障的獨立機構。
(2)第三方支付平臺不僅具有資金傳遞功能而且可以對交易雙方進行約束和監督。
(3)第三方支付平臺支付手段多樣靈活,使用者可使用網路,電話,手機簡訊等多種方式進行支付。
(4)較之SSL、SET等支付協議,利用第三方支付平臺進行支付操作更加簡單而易於接受。
(5)第三方支付平臺本身依附於大型的入口網站,且以與其合作的銀行的信用作為信用依託,能較好地突破網上交易中的信用問題,有利於推動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
(2017-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