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頭目黃之鋒囚衣照曝光:入獄1月疑長出肚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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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頭目黃之鋒囚衣照曝光:入獄1月疑長出肚腩

  黃之鋒服刑近一個月,腹部微微隆起,疑似出現“肚腩”。(圖源:東網電視截圖)

  海外網9月16日電因2014年9月衝擊香港特區政府總部東翼前地而被判入獄的黃之鋒,其壁屋懲教所服刑之囚衣外觀照首次曝光,照片中黃之鋒腹部微微隆起,疑似出現“肚腩”。黃志鋒等人入獄服刑,原本是為了使其悔過,但入獄以來,黃之鋒等人連同反對派一直小動作不斷,引起港人憤慨。

  黃之鋒囚衣照曝光:入獄一月長出肚腩

  香港高等法院上月17日對該衝擊特區政府總部一案作出判決,改判黃之鋒監禁6個月、周永康被判監禁7個月、羅冠聰被判監禁8個月。早前已見其剃頭外觀的黃之鋒正於壁屋懲教所服刑,15日港媒爆出黃之鋒服刑之囚衣外觀照。

  據香港東網提供的照片即影片顯示,身穿深啡色囚衣的黃之鋒緩步在監獄放風。媒體拍到其身形似乎較之前圓潤,腹部微微隆起,疑似出現“肚腩”。港媒稱,不知黃之鋒是否在獄中生活較規律了許多,所以發胖變圓潤了。

  黃之鋒與羅冠聰、周永康因2014年9月衝擊政總東翼前地,被法庭裁定非法集會等罪成,並判履行社會服務令。但因律政司提出覆核刑期,3人終被改判入獄6至8個月。黃之鋒估計最快12月出獄,但因其於2014年違法“佔中”期間,涉嫌違反法庭禁制令,阻撓清理旺角彌敦道的佔領區,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案件仍未完結,如判罪成,隨時加監。

"佔中"頭目黃之鋒囚衣照曝光:入獄1月疑長出肚腩

  被港人稱為“雙學三醜”之一的周永康現時在西貢壁屋監獄服刑。(來源:香港東網)

  入獄月領1萬港元 反對派議員輪流探視

  使黃之鋒等反對派分子被判入獄,原本是為了使犯法者悔過,但他們除了經常有人“車輪轉”地探監解悶、減少獄中工作外,每人每月還可以獲得1萬港元的“支援金”。港媒則稱,這些人坐的是“風流監”。

  據香港《東方日報》6日披露,工黨議員張超雄發起所謂的“公務探訪”,超過20名立法會議員參與,從8月25日到9月5日,12天內至少探監13次。他們的探監日程都經過“系統安排”,從早到晚輪流探訪,每次只能見一名囚犯。多名議員都儘量用盡探監時間,導致獲探監的囚犯無須像一般囚犯那樣按時工作。與此同時,獲議員“公務探訪”的黃之鋒等人可在冷氣房內與探訪者面談,不用長期處於酷熱高溫的監倉內。有懲教署人員透露,針對“公務探訪”,懲教署還需要安排額外人手為探訪人士進行安檢、保管行李,安排人員在房間外看守等,等於變相浪費資源。

  更令人感到不可思議的是,黃之鋒等人每月還可領到1萬港元的“安家費”。據《東方日報》6日報道,浸會大學學者杜耀明和歌手何韻詩等人組成基金,目標是籌得400萬港元,用以向使黃之鋒等人在囚分子發放每人每月1萬港元“支援金”、入獄後因相關訴訟而導致的開支或法援分擔費等,使黃之鋒等人的支援物資及探監者的交通費用,也可向基金申領實報實銷,可謂提供“一條龍服務”。

  三人皆提上訴 妄稱被收監嚴重不公

  就在服刑不足半月之際,三人先後就刑期提出上訴。8月31日,特區政府律政司收到第三答辯人周永康的動議通知書,要求上訴法庭證明有關案件的決定,聲稱該案是所謂的“涉及具有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論點”。9月4日,第二答辯人羅冠聰則於提出上訴,理由亦同周永康。9月12日第一答辯人黃之鋒提出上訴,妄稱有關案件嚴重不公平。

  被判監禁6個月的黃之鋒,現正在壁屋懲教所服刑,由於他於96年出生,故踏入21歲後,懲教署便會安排他轉至成人懲教院所服刑,預計今年12月中刑滿出獄。至於第三答辯人周永康,他被判監禁7個月,現正在西貢壁屋監獄服刑,如行為良好,可獲扣減三分之一刑期,預計可於明年1月初刑滿出獄;被判監禁8個月的羅冠聰,現於大嶼山塘福懲教所服刑,預計明年1月底出獄。

"佔中"頭目黃之鋒囚衣照曝光:入獄1月疑長出肚腩

  林鄭月娥強調政府竭力維護市民權利,但違法必受制裁。(圖源:香港橙新聞)

  劣行引港人憤怒 林鄭月娥:違法必受制裁

  對於黃之鋒等人“佔中”破壞香港法治和社會秩序的行為,上訴庭早前於判辭中指直斥其“瀰漫一股歪風”,“一些有識之士,鼓吹‘違法達義’的口號、鼓勵他人犯法”,明言如判監不能以儆效尤,下次再有人犯同類罪行時,法庭會判得更重,以維護法治尊嚴。

  反對派分子使黃之鋒等人坐風流監,被批是在變相鼓勵青年人違反法律、破壞香港秩序。“廿三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批評稱,反對派議員濫用立法會議員的特權,令使黃之鋒等人擁有特權,也使他們被判刑的嚇阻性大減。身為律師的立法會議員周浩鼎批評使黃之鋒等人獄中繼續鼓吹歪理邪說,有關做法教壞年輕人,社會各界要嚴詞駁斥歪理。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兼新界社團聯會理事長陳勇也批評這些人企圖矇騙下一代,“推人落火坑”。5日,律政司刑事檢控科發表年報《香港刑事檢控2016》,回顧去年的工作和重要案件。年報稱,影響公共秩序的案件日趨暴力,立法會會議廳內外發生的暴力案件激增,情況令人憂慮,法院根據案情施以具有嚇阻性的重刑,從而堅決表明要充分保護公眾。

  對於非法“佔中”此類破壞香港社會秩序、損害香港法治的行為,特區政府也多次表示將嚴肅處理、不容妥協。今年3月,時任特首當選人的林鄭月娥回應“佔中”者被檢控時強調,表示不會在法治方面妥協,因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就任特區行政長官時她更表示,要準確、全面履行行政長官的責任,她會本著一如既往的迎難而上精神,無畏無懼地依法處理任何衝擊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行為。8月中旬,就3名違法“佔中”分子近日被上訴庭改判入獄一事進行回應時,林鄭月娥表示香港市民的言論、集會等權利受《基本法》保障,政府會竭力去維護,但當市民在表達意見和遊行示威時有違法行為,便要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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