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0月21日訊 涉嫌在臺灣殺害女友潘曉穎的香港疑犯陳同佳,2019年10月在香港因洗黑錢服刑出獄後,至今仍被民進黨當局以所謂 “臺港官方司法互動”為前提“卡關”,未能如願赴臺自首。日前傳出陳同佳已離開港警的“安全屋”,該案再次引發關注。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受訪指出,希望中國臺灣當局讓陳同佳入境自首,勿再進行政治操弄。
傳陳同佳已離開“安全屋”赴臺自首“沒有新訊息”
綜合港媒、臺灣《中國時報》等媒體報道,此前報道,陳同佳涉嫌在2018年赴臺旅遊期間殺害同行女友潘曉穎,2019年4月他在港承認4項洗黑錢罪名被判刑,同年10月獲釋。他在獲釋當天向潘曉穎家人、父母及社會致歉,表示會回到臺灣自首、受審及服刑。
陳同佳日前被爆已離開由香港警方提供的安全屋。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被害人潘曉穎的母親日前公開邀請陳同佳及其父母等人20日上午到特區政府總部外“面對面問清楚”,還稱會準備電話,讓陳同佳當場打電話向臺當局投案。不過,受邀者均未到場。
一直協助陳同佳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牧師事後在通訊軟體媒體群組回應,稱明白潘母的心情,但至於陳同佳赴臺則“沒有新訊息,要等臺灣通知”。
陳律師7次致電臺方“視窗”突遭告知“別再打”
同時,管浩鳴牧師公開了一份刑事陳報狀,顯示陳同佳的臺灣代表律師去年10月曾7次致電臺灣方面陸委會指定的“單一視窗”,並觸及陳同佳赴臺自首申辦簽註等細節,但隨後突遭告知因“長官指示”“請當事人不用再打電話和該視窗聯絡”。
臺陸委會用所謂“司法協助”卡關陳同佳赴臺
針對此事,臺陸委會20日仍“踢皮球”,在回應中聲稱,呼籲港府仍應務實回應臺灣方面提出的所謂“司法互助”的請求,宣稱陳同佳為殺人嫌犯,來臺投案“須先由臺港雙方政府談好相關事宜,才有陳嫌來臺入境問題”。
香港保安局局長:呼籲臺方勿再進行政治操弄
針對陳同佳案,香港保安局發言人20日指出,司法協助從來不是接受通緝犯投案的先決條件,臺灣當局已掌握案件的主要證據,絕不應、也不需要以司法互助作為接收陳同佳的前提,只要臺灣當局不再政治操弄、推諉卸責,容許陳同佳赴臺,案件便能得到了結。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稍早在接受香港媒體專訪時指出,潘曉穎母親的情況值得同情,批評臺灣民進黨當局阻礙在臺灣犯下殺人罪行的陳同佳赴臺自首是“不道德”的行為。並呼籲臺方拿出勇氣、人性及公義,勿再進行政治操弄。
臺媒:殺人兇嫌投案未成的荒唐只會在臺灣上演
針對此案,島內輿論批評指出,民進黨當局不願該案順利解決,製造多重障礙與藉口阻撓。分析認為,臺方之所以堅持透過所謂“單一視窗”處理該案,是企圖將事件提升至“政府對政府”層次,以達到政治目的。有臺媒感慨說,殺人兇嫌有意投案,折騰這麼長時間竟未能成行,這種荒唐事大概只會在臺灣上演。
香港特區政府可“適當協助”陳同佳赴臺自首
其實,早在兩年前,民進黨當局利用陳同佳案進行的政治操作時,大陸有關部門及香港政府均作出正面回應。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2019年10月表示,陳同佳已經為在香港干犯的罪行服刑完畢,刑滿出獄後已是一個自由人,特區政府完全沒有法律基礎扣押、再檢控或押送其去另一個地方,陳同佳願意到臺灣自首,香港特區政府可以充當提供適當協助角色。
外交部發言人也針對此事回應,陳同佳案不是外交問題,香港特區政府會妥善處理。國臺辦也針對民進黨當局處理此案的態度和說法前後不一提出,希望民進黨當局不要再進行政治操作。(中國臺灣網 普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