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粟裕
12月23日,最高法釋出《關於為新時代推進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 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以強化司法服務保障舉措,滿足西部地區司法需求。《意見》明確,依法審理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案件,規範西部地區市場競爭秩序。妥善審理資料確權、交易、隱私保護等案件,探索完善資料智慧財產權保護規則。
《意見》明確,依法審理涉產權案件、企業家權益保護案件,依法糾正涉企冤錯案件。堅持各種所有制經濟權利、機會、規則平等,依法、平等、全面保護市場主體的各種合法財產性權利。
健全產權執法司法保護制度,完善涉企產權案件申訴、複核、重審等保護機制,推動涉企冤錯案件依法甄別糾正常態化機制化,完善防範冤錯案件的制度機制,切實加強產權司法保護。
《意見》指出,依法審理西部地區因運輸通道、資源能源開發地幹線通道、出海和扶貧通道、旅遊交通基礎設施以及川藏鐵路、沿江高鐵、渝昆鐵路、西(寧)成(都)鐵路等基礎設施重大工程規劃建設引發的民事、行政案件,服務和保障西部地區夯實對外開放和發展外向型經濟的基礎。
依法審理涉客貨運輸、倉儲物流及多式聯運等案件,統一法律適用,完善規則標準,積極參與涉“一帶一路”國際條約和規則制定,促進國際貨物多式聯運、跨國鐵路運輸單證等國際運輸規則的完善。
《意見》明確,加強司法服務最佳化中歐班列組織運營模式力度,探索中歐班列、陸海新通道、國際公路運輸案件專業化審判機制,服務和保障西部地區依託長江黃金水道,構建陸海聯運、空鐵聯運、中歐班列等結合的聯運服務模式和物流大通道。
依法審理涉港口建設、船舶建設、航運金融、海上貨物運輸、郵輪運輸等海事海商案件,加大沿海捎帶、國際船舶登記、國際航權開放等制度改革司法保障力度,支援北部灣發展。
完善國際商事法庭建設。探索擴大國際商事法庭管轄權範圍,最佳化辦案程式和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平臺機制和資訊化建設。
此外,探索建立與域外國際商事法庭案例交換分享機制、法律適用交流機制、法官培養合作機制,增強不同法律制度之間的瞭解與互信。加強國際合作交流,提升國際商事法庭的國際影響力、公信力、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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