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區:亂停亂放兩輪車,拖離、頂格處罰

根據國家衛生城市複審和全區城鄉環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動的相關要求,淄川區人民政府釋出《關於開展城區市容秩序和交通秩序治理的通告》,針對兩輪車亂停放行為由轄區鎮辦按屬地範圍牽頭組織,聯合公安、交警、綜合執法、市場監管等部門單位在城區範圍內全面開展市容秩序和交通秩序的集中整治行動。重點查處以下行為:

兩輪車未按向停入專用車位或規定區域的。兩輪車違法違規佔用機動車停車位的。兩輪車佔壓盲道的。非機動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私自圈佔公用區域、商務週轉區域等影響社會通行與停車服務的。

淄川區:亂停亂放兩輪車,拖離、頂格處罰
淄川區:亂停亂放兩輪車,拖離、頂格處罰

依照上述整治標準,區“五室六聯”辦公室、區綜合執法局、淄川交警大隊將同步開展主次幹道的聯合治理。市容秩序方面重點全面取締店外經營、佔道經營、亂設廣告、亂擺亂放、亂貼亂畫等現象,交通秩序方面重點治理機動車不按向入位、停車壓線及不按規範使用智慧停車泊位行為。對兩輪車、機動車不按向入位的違規違法停車行為在拖離車輛、頂格處罰的同時,也一併計入車主信用檔案實施約談與聯合懲戒,納入文明單位建立。

本次治理行動要求高,處罰嚴,對行政處罰決定拒不執行的,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並透過媒體公開曝光,納入個人社會信用系統。對侮辱、毆打工作人員或妨礙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打擊。(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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