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來BaaS買斷,是租電的後悔藥,還是割韭菜?
為了降低使用者的購車壓力,不少新能源品牌都推出了“車電分離”的購車方案。即將車身和動力電池組分開銷售,使用者可透過租賃的方式獲得電池使用權。以換電技術立本的蔚來汽車,是推行“車電分離”的先驅,蔚來將這種形式稱為“BaaS”(Battery as a Service)。
蔚來BaaS和整車分期購買的最大區別在於,即便使用者所付的租金總額能抵電池組的價值,但電池組的最終所有權不歸車主所有,依舊屬於電池資產公司。而整車分期購買的方案,在使用者結清貸款後,電池組的所有權屬於車主。
為此,不少“嚐鮮”選擇了BaaS的使用者覺得不划算,想直接買斷電池組的所有權。有見及此,蔚來也於近期推出了“BaaS轉買斷方案”。但該方案卻備受爭議,甚至有車主以退車來表示抗議。
租金作廢,必須原價買斷電池
蔚來目前共推出了ET5、ET7、EC6、ES6、ES8五款車型,五款車型都支援換電,使用者可選擇標準續航的70kWh/75kWh電池組、長續航100kWh電池組,前兩者的價格為7萬元,後者的價格為12.8萬元。如果選擇BaaS的使用者,每月則需支付電池租金980元或1480元。
在此次“BaaS轉買斷方案”中,蔚來提到,使用者想要終止BaaS租用協議,可以選擇購買全新的電池組,價格與上述的一致。但無論哪種續航的電池,都需要額外加收3000元的服務費,服務費包含新電池的物流、檢測、拆裝費用。
不過,因為涉及補貼問題,原本選擇100kWh的BaaS使用者不能買斷75kWh的電池組。
當然,使用者也可以選擇不更換新電池,直接購買車上使用中的舊電池,則可免除3000元的服務費。同時,BaaS使用者轉買斷不支援按揭貸款,必須全款支付。
重點來了,BaaS轉買斷方案不支援用於支付月租金抵扣買斷費用,因為BaaS方案是先用後付,所以此前產生的租金不可退還,也不可抵扣,這正是令BaaS使用者感到不滿的原因。
舉個例子,假設使用者A選擇了100kWh的BaaS,目前已使用了20個月,支付租金將近3萬元。其目前想要買斷,這近3萬元的租金不能抵扣買斷電池的費用,還要原價支付購買12.8萬元的新電池。換言之,這位使用BaaS 20個月的使用者A想要買斷電池,總費用已經超過16萬元。
3000元的服務費看似合理,但使用者只要使用蔚來的換電服務,這塊新電池在換電站依舊會被流轉,更換為舊電池,這3000元相當於白花。
使用者購買新電池,不能以BaaS已繳納的租金作為抵扣,這一點可以理解,畢竟全新的電池組需要製造成本。但使用者購買舊電池,還需要付與新電池相同的價格,這可能與不少使用者的設想有較大的出入。
BaaS方案是租用電池,並非分期付款,就好比租房者想購買目前居住的房產,但租賃關係期間產生的租金,並不能作為抵扣房款費用。如此類比,會更容易理解箇中的關係。
買斷更適合短期持有使用者,有利於車輛易手
那麼,BaaS轉買斷值不值?先說結論,越早買斷越好。BaaS轉買斷並非強制性的,而是可自主選擇,相當於蔚來在電池服務上提供更靈活的選項,又或者說,是給BaaS使用者提供“後悔藥”。
先租後買,總的使用成本一定是比整車購買要貴。BaaS下,電池使用72個月和87個月後,基本相當於整車的購置價格,也就意味著使用者越早買斷越划算。
如此來看,是否意味著BaaS是雞肋的存在?並非如此。BaaS更適合購車預算不足、車輛持有時間不長,不想花大價錢購車的使用者選擇。同時,選擇BaaS方案的另一好處在於車價可以降至30萬元水平線以下,從而享受國家對新能源車的補貼。
不過,需要留意的是,選擇BaaS的車型在易手之後,下一任車主也需要繼續繳納電池的租金才能正常使用車輛。由於對BaaS的不熟悉,因此目前大多數二手車商都不願意接受這類車型,而蔚來的官方二手車則成為流通BaaS車型的主要途徑。
BaaS轉買斷後,這種因BaaS模式導致二手車難流通的情況將迎來改變。首任車主可以買斷電池後再易手,而購買BaaS車型的繼任車主也能重新選擇買斷電池的機會,一定程度上能促進二手車輛的流動。
蔚來BaaS轉買斷,為同行“打樣”?
實際上,除了蔚來,小鵬、威馬等都提供了電池租賃服務,雖然這些品牌目前還沒有推出“租轉買”的服務,但蔚來“BaaS轉買斷”的做法能為它們提供很好的借鑑經驗,降低在使用者經營上“踩坑”的機率。需要留意的是,由於小鵬和威馬的車型都不具備換電功能,因此即便其未來推出“租轉買”的服務,也不會像蔚來一樣出現買新電池被流轉成舊電池的情況。
由此也引申出一個問題,隨著換電技術的普及,作為核心部件的電池組是購買還是租賃?如果選擇租賃,可令使用者減少對電池耐用度、購買成本高的顧慮;而購買則為車企帶來更高的利潤,同時降低換電服務的運營成本。當然,電池廠商也可充當換電、電池租賃運營者的角色,從而降低消費者和車企的負擔,只是車企在新車研發和電池供應選擇上受到的束縛會更多,寧德時代的EVOGO便是例子。
作為一家使用者型企業,蔚來向來擅長“順應民心”,為車主提供更多元化的選擇。但在選擇題之外,蔚來還為使用者設下了計算題,將“怎麼選更划算”的問題拋給了使用者,這樣的做法反而會引起使用者的反感,適得其反。BaaS轉買斷並非原罪,只是執行條例對於部分使用者不太適應,如果能再加以最佳化,相信會受到車主的歡迎。好在這一方案目前還未正式落地,仍有商討的空間。無論如何,蔚來此舉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積極的示範作用,為“同行們”提供了借鑑參考的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