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饞想吃“野生魚”?你看可“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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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嚴厲打擊破壞水域生態環境違法犯罪,助力“湖泊革命”,深入落實河(湖)警長制工作要求。6月30日,由市、區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組織,隆陽公安分局環食藥偵大隊等部門聯合對轄區怒江流域持續開展水生野生保護動物專項檢查。

專項檢查中,環食藥偵大隊民警,農業農村、市場監督執法人員,深入轄區農貿市場、特產店、餐飲等經營場所進行檢查,重點檢查經營證照是否齊全、是否存在非法經營、收購、加工水生野生保護動物及其製品違法行為。期間,將發現的捕撈工具移交相關職能部門,將非法捕撈的水產品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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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民警與執法人員向經營者及群眾耐心細緻地講解了水生野生保護動物的相關法律法規,並與經營(個人)單位簽訂《水生野生動物保護承諾書》,糾正、拆除相關標牌條幅,並積極鼓勵群眾舉報非法捕撈、非法販賣、食用水生野生保護動物等行為。此次聯合檢查,共計檢查經營場所20餘家、簽訂承諾書23份、發放宣傳500餘張。

透過專項檢查和普法宣傳,進一步規範隆陽轄區怒江流域餐飲經營秩序,增強群眾保護水生野生動物的意識,營造“愛護怒江生態資源,保護水生野生動物”的良好社會氛圍。

供稿:隆陽警方

責編:姜維

【來源:保山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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